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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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市将分步骤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在柳州市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持有全国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的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以下简称上岗资格证书)。第三条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的认证及管理由柳
2、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第二章上岗资格证书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上岗资格证书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L已获得心理学、教育类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3年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或班主任工作经验。每年个别辅导不少于80小时,心理辅导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讲座等不少于150课时。第三章上岗资格培训第五条申请资格证书的教师应当由学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柳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复审并参加市级上岗资格培训。第六条上岗资格培训课程不少于7天,内容包括:(一)心理辅导室日常管理与运作(二)心理普查操作及指导(三)心理咨询伦理(四)心理健康教学设计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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