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全过程大商务管理要点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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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PC全过程大商务管理要点全套Ol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一)渊源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一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二)特点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l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
2、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单位存在设计合同关系,与甲供货物的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传统的承发包模式,缺乏对设计和施工内在联系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完全忽视设计与施工的有机联
3、系并将其截然割裂开来,将设计、施工进行平行发包,客观上造成设计者站在单纯设计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整个项目的立场上全面考虑问题,往往因设计不考虑工期和造价,且设计与采购、施工完全脱节,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采购和施工的返工,导致延误工期、提高造价,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无法实现。而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明施工有机地结合起来。EPC模式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从而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统筹和整合优化,而且由于总承包商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并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
4、过程及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设计能更充分地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更能主动地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3、业主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EPC总承包模式,给总承包商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承担更广泛的风险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一般将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中,业主的风险大致包括: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政变等)、社会风险(如罢工,内乱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及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若发生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
5、般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而在EPC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外界风险和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都转嫁给了总承包商,尤其在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时,往往都是在初步设计不完善的条件下签订总价包死的总承包合同,无疑对总承包商的抗风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峻考验。4、对业主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与传统承发包模式不同,EPC模式对业主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并不高。在签订EPC交钥匙总承包合同后,对业主来说,重点在竣工检验。因此,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介入工程管理的工作会很少,一般由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进行有限的整体性、原则性、目标性的管理和控制而不是干预,
6、只要总承包商最终能够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即可。就EPC模式下的总承包商而言,由于工程总承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总承包商不仅对设计、采购和施工全权负责,还须对所承揽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因此,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总承包商必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与管理,这无疑对其管理水平提出了巨大挑战。5、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业主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对于业主来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合同的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主体不但是明确具体的,而且是唯一的。如果建设工程
7、的质量存在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话,业主只需向总承包商追究工程质量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即可。02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的法律及政策.规章依据(一)法律依据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我国现行建筑法在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建筑
8、法的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为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行,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二)政策、规章依据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03EPc总承包模式招标管理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在缩短建设周期、加强统筹管理和降低项目风险等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EPC招标模式使用初设方案进行估算限价招标,准确度不高,要求业主需对初设的方案进行详尽的论证、确认,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方要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技术力量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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