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全文、就业见习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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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是指通过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以下简称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提升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第三条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就业见习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基地认定和监督管理等综合工作。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就业见习工作的组织推动、统计分析、日常监管等具体工作。
2、区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就业见习的日常管理、基地初审、业务指导、见习对接、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第四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计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就业见习需求,为学生参加见习提供政策宣讲和服务。第五条市和区财政行政部门负责就业见习资金保障。第二章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第六条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一)成立满3年,信用良好,参保职工人数10人及以上(不包括派遣员工),生产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留用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的条件。(二)提供的见习岗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重点和青年群体就业能力提升需要,与见习人员所学专
3、业匹配,提供的科研类、管理类、技术类(不含操作岗)岗位数量不低于总见习岗位的30%o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场所、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三)配备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作为带教人员全程带教,每名带教人员同时带教见习人员不超过2人。第七条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用人单位持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附件1)、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自有房屋无需提供)等相关材料向坐落地区人社行政部门申请。(二)审核。区人社行政部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实地勘验,符合条件的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市级公共就
4、业服务机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合格的报市人社行政部门。(三)认定。市人社行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见习人员需求、就业见习基地规模等因素综合衡量,每年集中认定“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市人社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就业见习基地总结评估,区人社行政部门按照就业见习基地年度总结评估细则(附件2)具体实施。第九条鼓励区人社行政部门探索建立见习岗位质量好、留用率高、示范作用强的特色就业见习项目。第三章见习人员管理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一次就业见习:(一)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二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调整。见习人员参加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第十一条见习人员参加见习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下同)。(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复印件。(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第十二条就业见习基地应当与参加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附件3),明确见习时间、岗位、生
6、活费标准和争议解决途径等。就业见习基地在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和见习人员报名材料报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区人社行政部门对报名见习人员所学专业与见习岗位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第十三条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见习基地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一)双方协商一致的。(二)无故连续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7天及以上的。(三)已实现就业或创业的。(四)其他应当终止见习情形的。第十四条就业见习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以向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一)未按时足额支付见习期间生活费的。(二)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向见习人员收取费用的。(三)未按照见习
7、协议提供见习岗位或见习条件的。(四)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工作,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五)其他侵害见习人员合法权益情形的。第四章就业见习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全市见习岗位信息由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按季度向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报送见习岗位信息和见习计划,区人社行政部门汇总本区见习岗位信息后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第十六条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根据岗位信息,到就业见习基地、市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也可以通过天津市就业见习服务平台在线报名。毕业学年在校生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第十七条就业见习基地可以通过自主面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年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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