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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劳动合同汇编(3篇)集体劳动合同汇编(精选3篇)集体劳动合同汇编篇1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
2、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
3、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工资支付形式。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
4、年度最低工资。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o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O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
5、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O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二十
6、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
7、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三十条企业对在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十六条
8、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L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二条根据
9、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
10、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五十条本合同
11、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年月一日年月日集体劳动合同汇编篇2本合同机械化养护队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机械化养护队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机械队签订。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机械队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机械队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机械队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机械队实行集中管理,凡机械队
12、范围内的各个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第四条机械队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机械队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机械队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机械队的行为和活动。第五条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机械队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机械队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机械队的发展。第六条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公路上发生突发事件,影响道路安全必须及时抢修的。
13、第七条机械队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春节:2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端午节:6月23日至25日放假调休,共3天。开斋节:9月6至9月8日,共放假3天,无调休。中秋节:9月28日至29日放假调休,共2天。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第八条机械队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九条机械队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
14、生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十条机械队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第十二条机械队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机械队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机械队有权查处。职工对机械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15、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第十四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实际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对机械队、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机械队、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十六条机械队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十七条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机械队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机械队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十九条本合同自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有效。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份,留机械队保存。双方代表职工方:机械队方:年月日集体劳动合同汇编篇3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