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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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已由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并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2023年8月31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三章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第四章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第五章信用主体权
2、益保障第六章信用服务业监管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监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的行为和状态。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识别、分析、判断信用主体履行相
3、关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客观数据和资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人民团体以及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社会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是指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等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或者行业自律管理活动中产生和获取的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从事征信、信用担保、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信用修复、信用风险控制以及评级评价等相关经营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第四
4、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法治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奖惩结合、强化应用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政务诚信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统筹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市、县(区)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推进本系统、本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守信践
5、诺,建设诚信政府。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在经济活动中恪守诚信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履行约定义务,遵守信用承诺。第八条社会各方应当弘扬诚信文化,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第九条公民应当树立信用意识,秉承诚实,恪守承诺,遵守契约,维护自身良好信用。第十条司法机关应当公正司法,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第二章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策承诺,应当及时全面兑现,不得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拒绝、拖延或者变相履行政策承诺。因国家利益、社
6、会公共利益确需改变政策承诺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第十二条市、县(区)社会服务和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用工、参保、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方面的信用监管,完善恶意欠薪、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第十三条市、县(区)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应当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完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行为。第十四条市、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制种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农(牧)产品追溯机制,严厉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行为。
7、第十五条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的信用管理,依法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惩戒。第十六条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客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经营主体的信用管理,健全出租车运输服务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第十七条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第十八条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及时向市信用
8、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交易主体的相关信息、交易结果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信息。第十九条市、县(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面的信用管理,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依法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第二十条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发行和兑付,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中存在的失信和欺诈信息。第二十一条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运用评价结果。教育机构应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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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市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促进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