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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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和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根据全区科技创新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期限内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主要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科技基地
2、和人才专项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管理等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各类专项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通过各种方式出资,建立多元化科技经费投入机制。第五条项目管理遵循职责清晰、目标导向、注重绩效、分类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效的原则。持续改进和完善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和流程,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不良导向,形成既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又符合科技政策法规,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第二章责任
3、主体与职责第六条自治区科技厅是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项目管理的制度规范;(二)编制项目申报指南;(三)组织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任务书签订、实施管理、验收、监督与评估等工作;(四)负责项目变更、撤销和终止等重大事项审批,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确定承接具体管理服务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六)统筹项目科研诚信建设,加强项目科技伦理治理;(七)指导建设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以及专家库等;(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项目推荐单位是项目牵头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
4、本区域、本单位或下辖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成功获得立项后,将作为项目任务书的签约方,会同自治区科技厅负责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管理;(二)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规范化使用财政资金、按时到位自筹资金、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按期实施和完成项目;(三)协调、处理、上报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四)配合推进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绩效管理以及相关问题整改等工作;(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是牵头和参与实施项目的独立法人单位,是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一)恪守科学
5、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原则,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二)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科技伦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按照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落实配套条件,完成项目考核指标,其中,牵头单位对项目整体负总责,参与单位对所承担的课题或任务负责;(四)按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办理项目变更、项目验收或终止等事项;(五)规范使用科技经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和义务,积极组织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应用;(六)开展科研人员遵规守纪宣传和培训,强化科研人员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一)
6、带头并督促项目组成员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相关规定行使人财物管理自主权;(二)负责组织项目申请和实施,严格履行任务书约定,按时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和验收;(三)按要求向项目承担单位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四)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五)其他相关事项。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是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根据受托权限负责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各环节工作纪律;(二)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制定项目管理有关制
7、度;(三)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受理、评审论证、检查评估、结题验收和绩效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四)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退回应退经费;(五)及时报告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六)负责受托事项档案保管、移交等工作。第十一条项目评审专家是受自治区科技厅或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开展项目咨询、评审、论证等,原则上纳入广西科技专家库管理的专家,主要职责包括:(一)在项目申报指南编制、评审、评估和验收等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个人咨询意见;(二)主动回避涉及自身利益及特定关系的项目评审、评估和验收等相关事项;(三)严格保守项目申报(承担)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信守承诺;(四)认真遵守
8、广西科技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相关义务。第三章项目组织与资助方式第十二条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不断完善项目形成机制,持续优化项目组织、资金分配和实施管理方式。第十三条项目组织方式包括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通过适当方式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开竞争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指南,通过同行评议,择优遴选承担单位予以支持。定向委托是指对研发任务组织强度要求较高、优势单位较为集中的限期任务,应对突发紧急重大科技需求或任务敏感不宜公开竞争落实的任务,可在一定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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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技 计划 项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