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六篇】.docx
《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六篇】.docx(2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六篇】资管新规细则全文1资管新规细则包括:首先,将理财划分为公募和私募,公募就是可以公开募集,而私募则不能超过200名投资者属于是吃小灶的,公募产品可以投一些非标,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兀O其次,非标资产要求执行严格的期限匹配,继续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延续对理财产品的单独管理,单独核算。第三,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和6个月以上定开产品可以参照货币基金,实行摊余成本法。第四,公募银行理财也能投资证券了,投资证券额度不能超过该理财总净资产的10%,也不能超过您所投资的单只股票或者基金的30%o第五,部分股权类以及其他目前特殊原因不能回表的,或将做出妥善
2、安排。资管新规细则全文2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为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健康发展,规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其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
3、计划并担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三)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债转股投资计划
4、财产。债转股投资计划管理人、托管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债转股投资计划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五)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资金募集(六)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为具备与债
5、转股投资计划相适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60万元。2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法人单位。3 .中国银保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官方渠道或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渠道,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以银行不良债权为投资标的。(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
6、自行销售债转股投资计划,也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等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者推介债转股投资计划。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债转股投资计划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等要求,做好尽职调查、风险隔离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各类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和符合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442号)规定的各类相关机构,可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的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
7、的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本公司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但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资金投资本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他投资者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九)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下称登记机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并按规定办理持有人份额变更登记。转让后,持有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在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转让前,对受让人的合格投资者身份和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者人数进行合规性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
8、以拆分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200人的人数限制。三、投资运作(十)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o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十一)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为封闭式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投资者不得进行认购或者赎回。债转股投资计划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产品到期日。债转股投资计划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收益权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篇 资管新规 细则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