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构建实践研究某对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的考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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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构建实践研究某对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的考察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能够在西方的封锁下自强自立、破围而出的关键;改革开放初期,民族团结进步是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转型的重要助力;而今,民族团结进步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民族团结进步要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是一时之兴、权宜之策,而是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的长期国策。如何将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成社会治理中的常青树,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效机制尚需做更多的探索,而民族聚居地方
2、的经验更需要及时总结。目前学术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构建问题的研究主要将高校作为关注对象,而对州一级民族自治地方实践经验的考察成果较少。代表性成果有田玉华等人对湘西州经验的总结1,何蓉对湖北恩施州实践经验的总结2。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之地,是我国民族自治创新的典范州,有着良好的民族团结历史传统。长期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都极其珍视这种难得的优良传统,稳抓民族团结进步“接力棒”,数十年中持续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几未中断。虽然海北藏族自治州近年来才从理论层面正式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但其实践已远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5年
3、12月,海北藏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省首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2020年10月,海北藏族自治州再次通过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考核验收,成为全国首家成功实现重新申报工作的地区。总结海北藏族自治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经验,可为我们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提供充分的现实镜鉴。一、整体规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的宏观盘面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明确规定:“自治机关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3为此,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和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未来的大事来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相关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4、,尤其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州委、州政府、州属各部门、各县以及基层民众的多级多部门立体联动的长效互促机制。在海北藏族自治州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中,州委、州政府起到了统领全局、整体谋划长远工作目标的坚强领导作用,从宏观上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定位,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设,并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为举全州之力高标准、多层次、全领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架构了井然的宏观盘面。(一)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强基工程、百年工程”的政治理念海北藏族自治州有着优良的民族团结传统,早在1955年,中国农报就报道过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民族团结互助的典型事例4。20世
5、纪5070年代,政府部门的民族团结工作虽然受到一定的冲击,但海北藏族自治州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的传统仍得以维护。改革开放后,在州委、州政府的主导下,海北藏族自治州始终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强基工程、百年工程”的政治理念,积极开展“以月促年”的宣传月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强调民族团结经常抓、见常态;持久抓、见长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一种自觉、一种境界。在具体实践中,海北藏族自治州不断强化对辖属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责任考核、目标测评等,使上下联动、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海北藏族自治州在数十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形成了具
6、有地方特色的创建模式和创建体系,让各族群众长期铸就的和谐族际关系更加坚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态化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和民族团结园生动展示了当地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成果。(二)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的制度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能仅靠经验,必须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以制度促进创建、以制度规范创建、以制度保障创建,让完善的制度为民族团结进步保驾护航。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从三个方面加以完善和落实。第一,建立和落实七项创建主体责任制度。海北藏族自治州在长期的探索中,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人”的因素直接关系到创建成效,所以建立和落实了民族团结进
7、步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干部包干制”“州级领导重点承诺推进制”“领导干部1+10联系工作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定期督查制”“严格考核达标制”等七项创建主体责任制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这七项主体责任制度的确立使全州各部门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二,推进十个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一些重点工作必须长期实抓实干,短时即时的突击是难有实效的。为此,海北藏族自治州明确了十个必须着眼长效领域的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社会治理、宗教寺院管理、平安建设、机关单位服务管理、
8、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创建联席会议、创建经费保障等,这十个领域基本涵盖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领域。第三,制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方案及办法。自2016年起,海北藏族自治州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创建活动“九进”的实施方案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这些方案及办法使当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了着力点和“底气”,保证了这一工作能够不断地持续推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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