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docx
《北京市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北京市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下文是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方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方法实施细则第一条其次条本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行为,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定价成本是指本市辖区内或确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同种商品或者供应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
2、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第五条成本监审应当遵循公允、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第六条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市和区县分别负责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也可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托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第七条成本监审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级成本监审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事成本监审工作,必需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颁发的成本监审资格证书。成本调查机构可邀请相关技术、经济、财会等方面专业人员和机构参与相关成本监审具体事务。成本调查机构对参与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的个人和机构应细致选择,并履行相
3、应的聘请或托付手续。第八条实施成本监审应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在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确定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标准、核定定价成本时,可以邀请财政、税务、审计以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帮助工作。第九条成本监审实行书目管理,分级实施。列入成本监审书目的商品和服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定价书目确定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列入价格听证书目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价格听证书目但须要实行听证的,自动列入成本监审书目。制定暂未列入成本监审书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本监审。第十条成本监审实行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定调价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
4、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实施的成本监审。定期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成本依据确定的年度间隔时限实施的经常性的成本监审。第十一条列入成本监审书目的商品和服务,未经定调价监审或定期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第十二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管理权限,依据不同商品和服务成本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应当包括商品或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项目、核定方法和标准等内容。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监审方法的,本市可以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第十三条定价成本应当依据经营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核算
5、。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定价成本:(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二)与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或者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三)不符合相关商品或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规定的费用;(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它不合理费用。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精确记录与核算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经营者应当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及其密切相关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入分别核算。第十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成本监审书目中确定不同商品和服务的定期监审的间隔时限。定期监审的间隔时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第十六条对同一经营者同一种商品和服务,同
6、一会计年度不得交叉实施或重复实施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第十七条在定期监审间隔期间,经营者的成本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变更,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可以干脆将定期监审的成本数据作为定调价的依据。但假如市场状况出现异样,经营者成本又发生较大变更的,仍应实施定调价监审。第十八条实施定期监审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成本调查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成本调查机构应完整存储经营者的成本数据,可以通过建立经营者成本监审信息数据库,跟踪、分析经营者的成本变更状况,为定调价成本监审做数据储备。第十九条成本调查机构按下列步骤实施成本监审:(一)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成本监审项目。除成本监审书目确定的实施定期
7、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外,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项目主要包括:列入本市成本监审书目、价格调控支配已确定的或由经营者建议调整价格且经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实施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供应同种服务的全部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经营者数量在15家(含15家)以上的,成本调查机构可以依据具体状况选定确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并向选定的经营者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二)经营者报送资料。凡列入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其经营者均应依据成本监审具体规定,刚好向成本调查机构提交成本资料,并对所供应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成本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按成本监审要求和规定表式核算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价格 成本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