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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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X政办字(2022)X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XX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X政办字2023)X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建设(一)强化县级统计力量。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干部队伍配置进行优化提升,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和高层次人才数量,并明确一定数量的与国家调查任务
2、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人员配备满足统计工作需要。(二)配齐配强镇街统计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镇街统计机构建设,负责本辖区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履行好政府统计职能。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镇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5001000家的应不少于4人,10002000家的应不少于5人,20003000家的应不少于6人,3000家以上的应不少于7人,并建立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与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在镇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数之外,增设“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镇街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全县镇街统计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对
3、镇街事业编制、临聘统计人员,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予以倾斜。加强镇街统计人员管理,把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统计岗位上,保证专职统计人员做好主业。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镇街统计人员调动,应征得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鼓励各镇街通过政府购买统计服务等方式,充实加强基层统计力量。XX经济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综合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三)健全村居和网格统计力量。各村居要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且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备案。在各类普查和国家调查工作中,与网格管理工作搞好结合,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人员作用,推动
4、村居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有机融合。(四)夯实企业统计力量。企业应当明确1名厂(公司)级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作为统计负责人,负责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本企业的统计工作。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综合统计机构或者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统计人员变更应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备案,实行先补后调。(五)保障部门单位统计力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统计人员,完善统计手段,
5、做好本系统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调整的应及时告知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六)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制定包含部门单位统计人员在内的培训计划,每年对镇街、开发区、村居、“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和调查户进行12次统计业务培训,并根据统计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开展“点对点”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综合能力。创新人才培育方式,采取“请进来、走下去、跟岗学”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实施好省、市、县三级基层人才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人才队伍。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明确工作任务。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地方统
6、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以及统计资料分析、发布等任务。镇街、开发区、村居统计机构(人员)应当按照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统计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及时完成上级统计机构安排的查询、审核等任务,确保调查对象独立上报统计数据。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后及时向所在镇街统计机构申报入库纳统。部门单位统计机构组织实施和协调本系统内的统计业务工作,依法开展全行业统计,确保提供和发布数据质量。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对支撑GDP核算的指标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警,服务相关行业
7、健康发展。对自行建立和修改的统计调查项目,须报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须报县政府审批。部门单位经过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编印的统计资料及行政记录等应当及时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及时提供统计部门所需要的统计调查数据,并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及时提供协助。(二)完善工作制度。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各专业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做到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开展,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生产规范、质量可靠。强化制度执行,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度建设提升统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镇街、开发区、村居、企业及各部门单位建立统计业务岗位责任
8、制度,组织协调好本辖区本领域统计业务工作,确保统计人员明晰职责、各项统计事项有人管。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标准,规范统计资料搜集业务流程,保障上报数据有据可查,逻辑审核无错误,表内、表外、表间数据协调匹配,确保先有基础资料再采集上报数据,满足统计即时查询需要。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基层统计数据核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出现问题能及时纠正。建立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据实统计;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做到统计资料公布有序、对外提供口径统一、人员更替不丢失,归档规范、保存完整,各类基础资料至少保存2年,月度、季度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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