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切实减轻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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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山区切实减轻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面向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18)14号)及辽源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辽教联发20186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2、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隋冬颖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梁金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吴敏区教育局局长王首信区民政局局长董健区人社局局长马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齐刚区发改局局长战玉国成员:张洪影区住建局局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办工方区民政局副局长韩磊区人社局纪检组长凌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畅区发改局副局长王利滨
3、区住建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吴敏(兼工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导和实施专项治理行动。三、治理内容(一)治理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顿。(二)治理无资质办学。严格办学资质审查,严禁无证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
4、生。(三)治理“超范围”办学。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学生的校外培训。(四)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坚持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五)治理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
5、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六)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学行为。坚持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进一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于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四工作分工(-)建立由区政府统筹协调,教育部门牵头,民政、
6、人社、市场监管、发改、住建等部门共同负责的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做好组织实施。(二)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落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政策情况督查。(三)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发改、住建和乡镇(社区)等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由教育、人社和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由教育、人社部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
7、得再举办面向小学生的培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民政、人社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且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四)教育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或排查发现线索的受理,负责治理与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有偿办班补课的不良行为。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五、工作步骤此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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