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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
2、、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IO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
3、的中央不准停车。(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IOCm,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4、。(五)非机动车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IOcmo(六)驾驶人员管理】、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
5、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
6、理。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车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车辆使用(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2)车辆只能
7、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第三条车辆管理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
8、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O元。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第四条事故处理1、凡因违章被公
9、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第五条车辆检修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第六条本
10、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办法1.0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3.1 职责3.2 车管员职责3.2.1 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3.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3.2.3 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3.2.4 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
11、厂修理。3.2.5 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3.2.6 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3.2.7 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3.2.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3 车辆安全员职责3.3.1 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3.3.2 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12、3.3.3 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3.3.4 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3.3.5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3.3.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4 专职驾驶员职责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
13、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4.0工作内容4.1 车辆的使用4.1.1 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4.1.2 公
14、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各外协加工厂公路线内行驶,驶离外协加工厂公路线外预计超过1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4.1.3 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4.1.4 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4.1.5 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4.1.6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4.1.7 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2 车辆的维修4.2.1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
15、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4.2.2 维修费在XX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4.2.3 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4.3 奖惩办法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5.0附则5.1 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5.3 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确保通信生产正常进行,经理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一、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格和操作规程。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3、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和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4、严格执行各种车辆的客货装载规定,严禁超载运行。5、车辆必须定期检修,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6、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7、未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二、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奖罚:1、奖励:驾驶人员在一年内模范遵守制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