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事项考评指标(减分部分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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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江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事项考评指标(减分部分征求意见稿)序号指标具体内容扣分标准一次(项)两次(项)三次(项)及以上1入住退出管理办理入住登记时,未查验并收取承租人提交的租房合同、缴款票据(保证金、房租等)、身份证、户口薄、租金或物业费减免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及影像资料建立电子台账和一户一档的纸质档案,未录入指定的业务系统。124保障对象信息发生变化的,未及时在相应台账及业务系统中予以变更。124承租人退房的,未开展以下工作:督促其办理退房手续,查验退房人身份,查验房屋设施设备、租金缴交等情况,填制腾退单,收回房屋钥匙及其他资料,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退房记录表及退
2、房退款的相关文书资料。248未在每月25日前更新上报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统计表,统计数据填报数据准确。124未规范签订租赁合同(含新签、续签、变更)124未按程序及时清退不符合入住资格条件的租户。每发现1户不符合入住资格且未进入清退程序,扣1分发生违规占用已腾退公租房的情况。一票否决2房屋使用管理未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台账,每月形成月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委托管理单位。124未对70岁以上独居、带病或残疾老人等重点关注人群开展周日常、248对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空置、违规装修、改变房屋室内布局、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未进行及时排查248未做好未配租房屋
3、的巡查管理工作,存在违规占用、需要维修等情况未及时处理。248因巡查不到位,房屋安全隐患等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制止、处置,导致媒体曝光、群体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3租金收缴未进行租金对账,每周五将租金纸质票据交于委托管理单位,并于下月初与委托管理单位对账。124未落实以下要求:每月按要求分类整理欠租台账,未按规定履行租金催收程序,催收资料不齐,照片不规范,催租手续履行完后仍无法催回的情况未及时报送委托管理单位,欠租人状态改变后未及时更新欠租台账。124季度租金收缴率低于不足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租金收取错误,指定业务系统录入信息错误、票据金额与实际交款金额不致等账
4、实不符。10当季收回往年欠费占项目全部往年欠费比低于50%的。10挪用、侵吞公租房租金等违法行为。一票否决每年第一季度租金收缴率低于85%。第二、三、四季度租金收缴率低于90%的。(不含本年度前欠费及预收以后季度)一票否决4综合管理未落实以下要求:为未取得实物配租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收取、整理、保管相关资料,每个季度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情况报委托管理单位。124出现不符合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对象享受该补贴的情况。248未落实以下要求:在愿意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资格期满前3个月,向其送达资格复核告知书、承诺书,并在收到保障对象填写的承诺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其报委托管理单位:已通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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