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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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学位管理制度汇编XX大学研究生院二OXX年四月XX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1XX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管理规定3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5XX大学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XX大学关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12XX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15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材料归档要求一览表19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归档要求一览表20XX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重要环节提示表21XX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管理工作重要环节提示表22XX大学专业学位研
2、究生兽医博士管理工作重要环节提示表23各专业学位所属学院联系方法24XX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入学与注册第一条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方式,入学前需由学校、单位和研究生三方签定培养协议书。第二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院请假。第三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二)入学前隐瞒或录取后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或道德败坏者;(三)报考过程
3、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面授与考试第四条每次面授期间,由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在规定注册日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或请假逾期者,一律按旷课论处。第六条专业学位研究生面授时旷课超过50%,则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重修。第七条所有课程均不得免修、免考。如所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下一级研究生同堂考试或重修。休学与退学第八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由保健部门出具证明,人事组织部门批
4、准及我校医院认可,同时提交有关证明,学院分管院长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学时间按学年计算。休学一学年不能复学者,可申请继续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能超过二学年。第九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予以退学:(一)无故不办理注册手续者;(二)休学时间累计二年仍不能复学者;(三)违反学习纪律,情节极为严重者。(四)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一。(五)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自动退学者第十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中止学业:(一)在学习期间内有一门学位课程(或累计两门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按规定补考或重考后仍不及格者;(二)无故旷考或考试作弊者;(三)无
5、故不能完成论文(设计)计划,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者;(四)因违反学校纪律或某种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奖励与处分第十一条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应遵守XX大学的一切规章制度,在校外教学点学习应遵守当地的教学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给予表扬和奖励。表扬、奖励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报送委托单位。第十三条学校对犯有错误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下列六等:(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受留校察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年内有悔改表现的,
6、可以解除察看,恢复学籍;经教育不改的,则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罚结论将通报委托单位。第十四条对犯错误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在15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在接到申诉请求后的15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对坚持错误,不服从管理者,要从严处理。处理情况通报委托单位。其他第十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学籍变动必须报研究生院备案。第十六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表现良好,通过课程学习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XX大学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学位证书。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XX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
7、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管理规定XX大学于2004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为规范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在XX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培养目标和原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培养口径,并直接面向公共管理实践。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人才素质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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