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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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XX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均须遵守管理办法和本管理办法。第二章领导与指导第三条学校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之规定,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每学年至少听取一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认真履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之职责,共同抓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
2、。第四条学校按照管理办法第三章之规定,配强用好学生社团管理指导教师。选聘学科专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工作专长负责,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第五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要牵头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培养、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问题的指导教师,依规解除聘任并进行追责问责。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第六条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职责,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所指导的社团,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学校可结合实际,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认定相应的课时量,并纳入职称评定业绩计算范围。第七条对学生社团管理出现问题的教师,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3、。第八条学生社团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会同团委等相关部门对社团作出通报批评、责令停办特定活动、暂停活动限期整改、限期换届、勒令解散等处罚,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再担任社团负责人。第三章注册登记与年审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之条件。社团章程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内容外,通常还应包括社团的活动范围、组织方式、负责人的调整与罢免程序以及章程的解释权归属等内容。第十条学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及年审工作,收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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