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财务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一切经费支出须经业务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审核、分管财务负责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支出。第二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按月进行财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编制好会计报表,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完整,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单据完整,手续完备,账簿记录准确,凭证装订整齐、平整,并按规定存放。每月向分管及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做到不相容职务
2、相分离。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严格预算编制。各科室应充分考虑到下年度需要开展的各项业务可能发生的各种支出,一次性做足预算,并附相关的政策性依据及会议纪要,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集中报批。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除本年度因国家、省、市、区政策调整或经济建设及事业发展中其他不可预见事项引起的新增支出外,一般不再受理追加支出预算申请。第五条严格预算执行。各科室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挪用、截留、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确需调整的项目,要书面提出项目调整方案,列明调整原因、项目内容、金额,经分管领导同意后
3、报主要领导审批,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批复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变更实施方案发生的支出,不予报销。第三章经费开支预批管理第六条经费开支实行预批管理,各科室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业务工作进度,提出开支申请,填写业务申请表(附表1)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根据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的管理要求,因公出差、公务接待、会议、培训业务实施前,需分别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表2)、公务接待审批表(附表3)、会议(培训)审批表(附表4),按程序审批后实施。第四章用款计划管理第七条严格实行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各科室根据年度预算分配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前提报各科室次月用款计划,并填写用款计划明细表(
4、附表5),经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同相关支付材料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领导批准后报区财政局。根据现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未申报用款计划的业务支出,一律无法予以报销,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承担。第五章支付方式管理第八条以财政直接支付、转账支票、电汇、公务卡结算方式为主,严格限制现金结算范围。(一)现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托儿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差旅费中的公杂费及其结算起点在300元以下的零星小额现金支出。单笔支出超过300元(含)以上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否则不予报销。(二)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不
5、得以任何理由推拖使用公务卡。公务卡适用范围: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和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住宿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使用公务卡产生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持卡人自理。(三)转账结算方式范围(转账支票、电汇)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和其他单项商品或服务0.5万元以下的公务支出。(四)直接支付结算方式范围包括:列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各类专款项目支出和单笔金额超过0.5万元
6、以上的支出。第六章政府采购管理第九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根据黄岛区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项目,都需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需经财政部门批复和备案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没有采购预算和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其中公务出差机票、办公耗材、车辆加油维修保险采购项目,不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第十条政府采购方式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网上竞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自行采购等多种互为补充的采购方式。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均为20万元(含)。项目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
7、的,采用网上竞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等方式进行;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含),其中:服务类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30万元(含)。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实施程序: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填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附表6),按程序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统一汇总,经政府采购系统报财政局采购办,网签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对于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中未列明但采购预算达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管理 制度
![提示](https://www.yzwku.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