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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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梧桐科转项目(一)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1.计划定位与支持方向: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要求,挖掘全市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鼓励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方向:1持续推进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支持西安地区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2支持设立西安文理学院专题项目,由西安文理学院落实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转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申报主体:方向
2、1为驻市高校院所;方向2为西安文理学院。3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协作企业或申报高校出具书面配套资金承诺函,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一比一。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统一的推荐函。4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2年。本项目为前资助项目,方向1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方向2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5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成果处:。(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评项目1 计划定位加快优秀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进一步
3、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方向: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已认定和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依考评结果予以补助。2申报主体:经市科技局认定或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 .执行期限及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支持额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助推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23)6号)要求,按照考核结果予以支持。4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成果处:。(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 .计划定位聚焦提升我市技术转移体系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
4、养力度,不断壮大我市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支持技术转移人才全流程参与成果转化,引导西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健康发展。支持方向:1聚焦提升我市技术转移行业自律和自治水平,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理论研究与管理模式创新,举办相关大赛和论坛等活动计划,加大中高级技术转移人才的选拔和引进,推进技术经理人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2支持“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1 申报主体方向1为西安市技术转移人才相关行业协会或驻市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方向2为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成员单位3 .申报条件方向1为熟悉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
5、市科技局相关文件精神,具有从事技术转移人才引育的工作基础且成效卓著;有建立技术转移人才星级制评价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人才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开展技术经理人评选表彰工作基础;有组织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专业化资格评审认定工作基础;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理论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具有举办技术经理人大赛、论坛等活动的工作基础;有其他相关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基础。方向2的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成员单位应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具有按照梧桐树科转行动流程促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4 .执行期限与支持额度执行期限:1年。本项目为前资助项目,方向1根据西安市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实施意见(市科发(20
6、22)142号)予以支持。方向2根据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转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确定5 .咨询电话以上未尽事宜请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成果处:方向1为,方向2为。(申报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四)秦创原转化孵化能力提升项目1 计划定位:围绕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着眼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强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推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激活我市科教资源,提高创新载体孵化企业热情。支持方向:(1)支持企业在秦创原总窗口孵化落地,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产业化等企业创新项目;(2)激励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服务高校成果转化,加大企业孵化和投后服务力度和积极性,支持孵
7、化的高校成果转化企业,加快创新发展;(3)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通过梧桐树科转行动创办企业;(4)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梧桐树科转行动方案相关区县内建设创新载体。2 .申报主体:方向1-3为科技型企业;方向4为梧桐树科转行动相关区县及企业。3 .申报条件:方向1和2仅限西咸新区和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组织申报。西咸新区统一组织推荐的企业,须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大学科技园组织推荐的企业,须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高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科技型企业。方向3和4科技企业应为通过梧桐树科转行动孵化的新企业,注册日期不早于2023年7月7日,孵化载体应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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