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控股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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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规范XX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创新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职业经理人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具备相应任职资质,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三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
2、司治理规范的原则。坚持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发挥董事会的作用,明晰各层级工作界面,尊重董事会与公司经营层的选人用人权;(三)市场化选聘与契约化管理原则。以市场对标为依据,实现职业经理人薪酬能高能低;以业绩考核为导向,保证职业经理人能上能下;以契约化管理为抓手,确保职业经理人能进能出;-2-(四)外部引进与内部转换相结合原则。最大化激发公司内部活力,鼓励公司内部具有任职资质及市场竞争力的员工竞聘市场化选聘职位,转入职业经理人队伍;(五)制度化退出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体系,完备制度保障,并指导所属全资、控股公司落实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确保职业经理人选聘、退出均有制度可依。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
3、条职业经理人试行分级管理。公司党委负责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的办法,负责组织选聘、直接或委托管理以下范围的职业经理人:(一)公司总助、总师、副总师;(二)所属全资、控股二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师、副总师。第五条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二级公司党组织负责所属三级公司负责人中职业经理人的组织选聘、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培养发展、退出等管理。第六条企业经理班子岗位选聘职业经理人由上级党组织主导组织。对于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要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及其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3-第七条公司组织人事部是公
4、司党委归口管理职业经理人的职能部门。其他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职业经理人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工作。第八条公司指导所属全资、控股二级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并实施本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同时,对职业经理人聘任、考核、激励、奖惩、退出情况进行备案,建立和维护职业经理人库,管理职业经理人档案(附件1)O第三章岗位和任期第九条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岗位范围包括公司总助、总师、副总师级岗位,公司二、三级单位经理班子岗位。企业的董事长、党组织书记、纪检书记、工会负责人等岗位不选聘职业经理人。第十条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岗位层次较高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选聘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除特殊岗位外,可在经理班
5、子全部岗位选聘职业经理人。第十一条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占用本企业领导班子职数,不能超过公司核定的领导班子岗编职数标准,超编选聘职业经理人。第十二条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一般以三年为一个任期。设立董事会的单位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任期。职业经理人在同一企业或岗位可连续聘任。第十三条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一)职业经理人岗位聘任实行资格准入制,竞聘职业经理一4一人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经理人资格。(二)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包括资格标准、资格认定、资格评价、资格退出等内容,按照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办法执行。(三)职业经理人岗位职责权限为:职业经理人在企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照行业监管规范,依法经营、科学
6、管理,组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考核目标,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目标、管理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企业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设置职业经理人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权限、任职资格等岗位规范,形成岗位说明书(详见附件2),并构成职业经理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章选聘任职第十四条选聘为职业经理人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一)基本条件。应具备业绩突出、能力胜任、清正廉洁、身心健康等方面基本条件。实施市场化选聘时,应通过多种途径深入了解人选的职业操守与信用情况,控制用人风险。(二)资格条件。应具备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方面的基本资格条件。实行资格准入制的岗位,还应符合专项资格条件
7、,具备企业内部或外部规定的任职资质。第十五条选聘职业经理人应坚持市场化选聘,主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一般同时面向社会和企业内部进行招聘。必要时一5一可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产生拟任人选。第十六条招聘职业经理人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制定招聘工作方案;(二)面向社会和企业内部公布选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资格和有关要求;(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四)组织开展人才测试和评价;(五)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意向人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六)综合分析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情况,提出任用建议;(七)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定人选;(八)在适当范围进行任前公示;(九)任职前谈话;(十)董事会聘任或依照有关规定任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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