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指导文本(党建写入章程-国有独资和绝对控股)6.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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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管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指导文本(国有独资和绝对控股企业版)第X章党建工作第条为建立现代企业,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心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的若干建议或意见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章程指引。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公司纪委)。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建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的核心地位,形成各司其职、
2、各负其责、沟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党委依照关于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公司党委会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进行换届选举,每届任期四年。第条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常委)X名;公司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X名,委员X名。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关于规定选举或任命造成或产生。党委成员与董事会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委成员一岗
3、双责,第条公司党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争论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充分发扬民主、有效集中,防错纠错;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时,通过领导党员落实组织意图。党委不直接领导经理层,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落实党委确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按党委确定在董事会发表建议或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状况。党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科学决策。第条公司党委依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党组织工作部门。依据实际可分设几个部门,也可设置综合的党组织工作部门;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得低于其他同级机构人员编制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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