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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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物中毒流行病学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理调查及处理2主要内容 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理论范畴 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技术路径3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等等。4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二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二三年五月九日公布施行。5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6事故处置职责7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章食品检
3、验 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8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五十八条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第五十九条食品检验
4、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委托检验依法收费,食物中毒调查处理没有规定收费)9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
5、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10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1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四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6、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效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011年11月24日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规范。12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五条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3开
7、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中,(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14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8、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 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 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 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15开展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的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千万要注意)n第二十二条 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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