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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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序号类型权利事项代码事项名称法律依据适用条件1渔业编码调整中不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行为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滞纳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2渔业处罚-00657-002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场所、品种发生改变后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行为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对延迟审批不足2个月的,不予3渔业处罚-00657-004水产种苗生产企业未建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行
2、为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4种子处罚-01373-001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丽;(二)销售的种子没看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5种子处罚-01373-004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6农产品处罚-01576-0
3、00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侬生产记录的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7农产品处罚-03906-000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十五条: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种植、养殖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二)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以及使用、停用日期;(三)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
4、生、防治情况;(四)收获、屠宰、捕捞日期;(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六)销售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口期和销售去向。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生产记录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8农产品处罚-01577-000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声行包装、标识的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
5、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9农产品处罚-03907-000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行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个人销售的农产品,
6、应当按照规定对农产品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0农药处罚-04565-000农药经营者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农药行为农药管
7、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11农药处罚-04564-000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行为农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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