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滁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滁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2.2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组2.4专家咨询会2.5专业技术机构3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3.2预警3.3报告4应急响应4.1响应启动4.2分级响应4.3响应措施4.4响应终止5善后处置5.1恢复生产5.2后期评估5.3奖励5.4责任追究5.5抚恤和补助6保障措施6.1技术保障6.2队伍保障6.3培训和演练6.4物资和经费保障6.5通信和交通保障6.6法律保障6.7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7附则7.1名词术语7.2
2、预案启动格式7.3新闻发布内容7.4应急结束宣布格式7.5预案管理7.6预案解释7.7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
3、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按照滁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2)统一领导,多方协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
4、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依法应对,广泛参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应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4)依靠科学,高效处置。加强专家队伍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律,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采用先进物质手段,不断提升处置水平。1.5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In级)和一般(W级)四级。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I)肺鼠疫、肺炭疽在大
5、、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灰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6、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2)丈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全市范围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4)霍乱在全市范围内流行,一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及以上县(市、区),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
7、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n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I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8、;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在市城区发生。(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8)肠出血性大肠杆菌(0157:H7)感染性腹泻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周发生3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在市区首次发生。(9)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
9、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W级):(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2)霍乱在一个县(市、区)域内发生,一周内发病9例以下。(3)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4)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l57:H7)感染性腹泻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周发生3例以下。(5)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市政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见附件D,统一组织、指挥、
10、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外办、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红十字会、滁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滁州站、滁州北站、滁州移动分公司、滁州联通分公司、滁州电信分公司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可以临时增加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可对市应急指挥部的指
11、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建立与完善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专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等。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组织和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
12、件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中外新闻媒体采访;跟踪境外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市政府办负责传达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外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市台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涉台事务。市发改委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立项,保障应急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市经信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程序动用市级医药储备;根据需要和能力组织企业
13、生产或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调采购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市教体局配合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市科技局鼓励和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协助卫生健康委解决卫生应急中的相关科技问题。市公安局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虚,度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14、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水上交通管理工作,协助交警部
15、门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协助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跨地区传播扩散。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查处急性职业中毒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信息通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督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需要,对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