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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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0湘谭电记Xiangtanelectrochemical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二O二三年H一月目录第一节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2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2二、本次发行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2.3三、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第二节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4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4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44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第三节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5一、本次发行定价的
2、原则合理5二、本次发行定价的依据合理6三、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7第四节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8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8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9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15四、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16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16第五节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17第六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18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18二、公司
3、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22第七节结诒24第一节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二、本次发行选择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一)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现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且需保留一定资金量用于未来经营发展,因此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一)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要长期融资支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规划周期较长,从项目建设到效益显现以及资金回收需要一定时间。而债务融资期限较短、融资规模容易受信贷政策影响,风险较高。公司采用发行可转债方式融资,能够更好的匹配本次募投项目的长期规划需求。(三)银行贷款融资存在局限性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存在一定局限性,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会产生较高的财
5、务成本。若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借助银行贷款,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升高,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会产生较高的利息费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符合条件时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因此兼具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性,可转债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能够显著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能够优化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债务杠杆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股东利润回报。综上所述,公司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融资具有必要性。三、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
6、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可行性及必要性。具体分析详见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第二节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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