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docx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条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四条本实施细则
2、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第五条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第六条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本实施细则管理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第七条纳税人对应税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第八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
3、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等有关规定,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是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列入推荐名单的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法人,在资源综合利用评估、评价、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年以上业务经验,熟悉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和规范;(二)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专业包括资源、环
4、境、财会等,评价机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管理制度、评价工作规程、评价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四)与委托评价的单位在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条件;(六)无不良执业记录,信用良好。第十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发布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对评价机构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推荐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符合推荐条件的评价机构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
5、审查,出具推荐意见,随同申报材料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价机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评价机构申请报告;(二)单位基本情况;(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四)从事资源、环境和财会等相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五)承担资源、环境等相关行业服务材料;(六)有关管理制度及内控程序;(七)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活动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确定评价机构拟推荐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向社会推荐,将评价机构推荐名单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业 固体废物 资源 综合利用 评价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