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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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一、优化园区空间布局1.明确园区产业布局。围绕园区产业功能定位,按照产业集聚、空间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引导对布局、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印染、制浆造纸、新能源、新材料等园区外企业和新建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集聚,促进产业专业化、产业链群化、产业高端化,形成产业集中集约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园区整合提升。推动以国家级和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托管周边
2、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制定实施辖区范围内产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筹建省级开发区(科技园区),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结合低散乱整治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镇工业园区、村级工业集聚点整合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3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化。加快遴选培育一批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的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定制化扶持举措充分释放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业务上协作、资源上共享。安排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3、试点城市奖补资金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开放应用场景、技术扩散等方式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鼓励创新发展。以建设科创走廊为抓手,鼓励各片区围绕优势产业基础,重点打造一至二条产业新赛道,围绕产业赛道发展特色产业和招商引资。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主体全链条。扶持园区内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
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给予50%的配套奖励。鼓励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企业孵化等方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综合配套服务5提升设施水平。高标准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
5、供电保障能力。结合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指导符合条件的示范站申请省级补助。依托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检测管理平台,加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跟踪检查,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效果评估体系,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积极探索推进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落地项目。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组织数字经济园区企业申报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卫星应用、信创、人工智能等领域项目,争取省级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各县
6、(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完善承载功能。以青口汽车城等13个工业园区为试点,从配套住房建设、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品质提升五个方面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共享区建设工作,满足工业园区职工居住、生活、出行等方面需求,更好地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鼓励将工业(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用地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由园区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7加强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与各职业(技工
7、)院校深度合作,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设立由园区管委会和职业院校共建共管、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充分发挥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平台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技能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技能交流、技艺攻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各类公共服务。支持园区申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事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支持实体运营。支持园区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对老旧工业集聚区进行改造提升和整体开发。盘活低效工业用地,通过限期开发、技改转型、提升改造、腾笼换鸟、收储收回、集中成片开发等方式处置,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区分园区内外,实施不同政策,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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