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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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一、2023年林业和草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讲一
2、次党课。制定2023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年内党组书记、成员、党支部书记完成讲党课2次,全体党员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1次。三是党建主题活动方面。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全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吉布胡郎图苏木开展保护呼伦湖助力美丽呼伦贝尔等一系列宣传实践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鼠虫害防控等知识。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我局实际,具体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上级检查
3、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二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全系统范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防线。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逢会必提廉政要求,坚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动态,杜绝了四风”和“微腐”问题,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设。(二)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1.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方面。(1)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完成情
4、况。一是推进完成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县嵯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建设内容为聘用管护人员8人开展巡护工作、维修维护围栏IoOOO延长米,购置管护配套监控设备20套。现已完成设备采购及围栏维护工作,正在积极开展管护工作。二是推进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县嵯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管护房进行维修维护(刷墙,房顶维修做保温3处、购置风力发电机2处、设置机井3个);购置3个大型宣传牌、30个小型宣传牌;维护维护围栏50000延长米,目前正在推进宣传牌及材料购置等工作。三是年度下达我县全民义务植树任务6万株,截至
5、目前,结合造林绿化、抚育管护、宣传等尽责形式已完成义务植树6万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机四是推进呼伦贝尔市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人工乔木造林项目,项目总投资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乔木造林IOoo亩,其中设置网围栏长度15675延长米,架设警示牌1个,目前正在等待市林草局批复作业设计。(2)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市林草局下达县2023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任务8.35万亩,总投资183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草原修复(封育+补播+施肥+管护),已完成封育任务8.35万亩,完成施肥任务7.85万亩,剩余补播任务0.5万亩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2.资
6、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方面。(1)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根据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全县草原补奖总面积2119.51万亩,每年发放资金12978.81万元,其中:禁牧面积139.85万亩、资金2013.84万元,草畜平衡面积1979.66万亩、资金9502.35万元,休牧面积1979.66万亩、资金1462.62万元,涉及全县7个苏木镇,55个嘎查,嵯岗牧场11个生产队和嵯岗镇2个社区。截至目前已发放2023年度第三轮草原生态奖补资金3021.54万元。(2)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一是按照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
7、案(2021-2025年)要求,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苏木镇落实逐户签订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责任书,同时下发关于加强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区执法监督工作的函、关于加强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办函,并积极进行监管督办。二是严格落实休牧工作,发布休牧公告,确定休牧范围、休牧时间、补贴标准,设定牲畜活动场地范围,明确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监督渠道、处罚标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关于2022年内蒙古33个牧业县天然草原可食牧草储量及适宜载畜量的通报和县草原生产能力监测结果及相关行业标准,通过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科学核定草原暖季适宜载畜量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三是联合各苏
8、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巡察,对休牧期间违规放牧的牧户采取劝诫、口头警告、登记在册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偷牧、强行放牧等违法行为的牧户,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依法依规处罚,同时扣发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年内开展巡护2000人次,出动车辆700台次。四是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公布休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放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5千余份,发放禁牧休牧传单3千余份,保护森林草原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设立大小宣传警示牌16块。(3)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苏木镇级(国有林场)林草长考核实施细则、林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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