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风险+信用”综合评级规则、监管评级表、合规手册、场景综合检查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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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匕京市药品零售企业风险+信用综合评级规则2.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评级表3.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4.北京市药店场景综合检查单药品零售企业风险+信用综合评级规则一、评价主体药品零售企业风险+信用综合评级由区级负责牵头的监管部门统筹,会同协同部门,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一业一评指标设定、评价信息收集及结果应用工作。二、评价对象各区辖区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含零售连锁总部I三、评价方法(一)分值权重设置药品零售企业风险评价W信用评价基准分均为IoOo分,由各监管部门根据药品零售经营监管行为、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监管行为、医保定点药店监管行为、经营情况统计管理行为、消防安全
2、管理行为等方面存在风险因素以及信用情况分别打分,权重系数及分值设置如下。风险、信用类别药品零售经营监管行为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监管行为店监管行为经营情况统计管理行为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权重系数0.60.10.10.050.15分值设置600100IQO50150(二)评价标准1风险评价。以企业在药品零售经营监管行为、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监管行为、医保定点药店监管行为、经营情况统计管理行为、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等方面为主指标,各监管部门依职责及各自建立的风险评价指标内容,进行单独评分(如不涉及相关项,以满分计算),由区级牵头部门综合相加形成药品零售企业风险分级。从低到高分为I级风险、11级风险、In级风险、
3、IV级风险共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300(含)分以下的,为I级风险;风险分值为300-600(含)分的,为II级风险;风险分值为600-800(含)分的,为III级风险;风险分值为800分以上的,为IV级风险。2信用评价。以企业在药品零售经营监管行为、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监管行为、医保定点药店监管行为、经营情况统计管理行为、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等方面为主指标,各监管部门依职责及各自建立的信用评价指标内容,进行单独评分(如不涉及相关项,以满分计算),由区级牵头部门综合相加形成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监管主体信用分为四等九级,具体标准如下:A级(优秀)为800分及以上,包括2级,即A:1000至901分
4、;A-:900至801分。B级(良好)为800分(含)至650分,包括3级,即B+:800至751分,B:750至701分,B-:700至651分。C级(中等)为650分(含)至550分,包括3级,即C+:650至618分,C:617至584分,C-:583至551分。D级(较差)为550分(含)以下。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D级:因药品质量相关原因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被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核发的许可证件的;存在危害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被司法裁判作出有罪判决的;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六条情形的。3.综合评级。风
5、险和信用评价组合为IA、IB、HA、IlB综合评级为A类;I&ID、IlUHD、11IA.IIIB综合评级为B类;!IC、IIID、IVA、IVB综合评级为C类;IVC、IVD综合评级为D类。四、评价结果与应用以风险+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对药品零售企业按照A、B、C、D四类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台账,作为6+4-体化综合监管差异化精准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评级表评价单位(公章):评价时间: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风险分值(I级风险、II级风险、III级风险、IV级风险)信用分值(AxA-,BBB-C+iC、。-、D)风险+信用监管等级(A、B、C、D)备注12请区级牵头部门于每年1月1
6、0日前将重新评定后的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评级表(即四级分类名单),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shichangchu。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编制目的是清晰明确列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相关的各方面合规指南,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风险作重点提示,以便于企业知悉规范要求并对照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共包括五个方面,药品零售经营合规指南、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合规指南、医保合规指南(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I统计工作合规指南(适用于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企业I消防管理合规指南。本手册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参照手册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应配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一同使用。通过本手册
7、可以了解监管部门的监管尺度和标准,以便达到行政综合监管合规要求。本手册不单独作为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一、药品零售经营合规指南(一)资质管理合规指南1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涉及经营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须进行备案。4.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持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须将信息公示栏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7.不得涂改、变造、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营业执照或各类许可证等。8.未依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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