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2023年).docx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2023年).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
2、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2月16H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2015年2月16日印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 县处级 女干部 具有 高级职称 女性 专业技术人员 退休年龄 问题 通知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