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暂行).docx
《XX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暂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村(居)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留守管护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管理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儿童督导员,是镇政府明确的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儿童主任”是村(居)委会明确的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村(居)委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第三条儿童督导员、儿童主
2、任针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开展关爱服务工作。第二章服务对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未满16周岁,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本县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由于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未成年人,以及已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人员。主要包括孤儿、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监护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五类:(一)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二)自身困境儿童是指因自身残疾、疾病等原因导致康育教、
3、 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三)家庭困境儿童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包含但不限于低保家庭儿童和特困儿童。(四)监护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或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状况的儿童。(五)临时困境儿童是指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儿童督导员在镇政府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二)负责儿童主任管
4、理,做好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0(三)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完善信息台账。(四)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落实强制报告和转介帮扶等事项,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紧急庇护、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及时处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事项。(五)负责指导村(居)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六)负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七)负责协调和发动镇社工服务站、“儿童之家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作用,为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支援和服务。(八)
5、负责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救助、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工作。第七条儿童主任在镇政府、村(居)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二)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妇女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就业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镇并定期予以更新。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上门走访、探望,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并填写走访、探望情况登记表。(三
6、)负责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四)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一般、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五)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六)负责管理村(居)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
7、关爱服务活动。第四章业务规范第八条儿童主任应当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儿童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在对儿童基本生活情况、监护情况、身心状况、学习情况等做出初步评估的基础上,发现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应收集其个人及家庭详细资料,填写相应的登记表、附上现场照片,上报给儿童督导员。儿童督导员收到儿童主任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儿童情况,情况属实的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及时将儿童信息完整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第九条儿童主任每个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的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了解儿童的生活、监护、健康、学习等情况,情况有变更的,及时上报给儿童督导员;发现监护缺失、监护受侵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乡镇 儿童 督导 主任 管理 考核办法 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