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药学技术人员管理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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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第二节第二节 药药 师师一、药师的含义一、药师的含义 1.英、美、日对执业药师的法定定义英、美、日对执业药师的法定定义(1)英国:)英国:药品法药品法药师指领有执照,药师指领有执照,可以从事调剂或独立开业的人。可以从事调剂或独立开业的人。(2)美国:州药房法)美国:州药房法药师系指州药房药师系指州药房理事会正式发给执照并准予从事药房工作的人。理事会正式发给执照并准予从事药房工作的人。全国药师执照考试合格全国药师执照考试合格注册注册注册药师注册药师(就业资格)(就业资格)在州药房理事会监督下在具体在州药房理事会监督下在具体岗位上执业岗位上执业执业药师
2、执业药师(3)日本:无明确定义,但规定了取得条件。)日本:无明确定义,但规定了取得条件。2.我国的药师我国的药师 接受过接受过高等药学教育高等药学教育或在医疗预防机构、药事或在医疗预防机构、药事机构和制药企业从事药品调剂、制备、检定和机构和制药企业从事药品调剂、制备、检定和生产等工作并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药学生产等工作并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药学人员。人员。二、药师的分布二、药师的分布(一)药师的人口分布(一)药师的人口分布 日本药师人数日本药师人数 19人人/万;医师:药师万;医师:药师 1.1:1 法国药师人数法国药师人数 9.1人人/万;医师:药师万;医师:药师 3.6:1 美国药
3、师人数美国药师人数 7.3人人/万;医师:药师万;医师:药师 3.9:1 中国药师人数中国药师人数 2-3人人/万万(二)药师的岗位分布(二)药师的岗位分布 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药师主要集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药师主要集中在社会药房和医院药房。中在社会药房和医院药房。我国药师主要分布于医疗机构、药品生我国药师主要分布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批发经营企业,社会药房产企业和医药批发经营企业,社会药房药师很少。药师很少。三、药师的职责和功能三、药师的职责和功能 所有药师的根本职责:所有药师的根本职责:保证所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保证所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一)医疗机构药师的功能
4、(一)医疗机构药师的功能1、一般服务一般服务:调配处方:调配处方 提供药物信息提供药物信息 管理药品管理药品2、临床药学临床药学:提供药学保健:提供药学保健 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开展药物利用评价 药物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监测(二)社会药房药师的功能(二)社会药房药师的功能 1、供应合格药品、供应合格药品 2、进行用药指导、进行用药指导 3、管理药品、管理药品 4、提供相关卫生保健服务、提供相关卫生保健服务(三)生产部门药师的功能(三)生产部门药师的功能1、质量保证、质量保证2、质量控制、质量控制3、据市场需求制订生产计划,保证市场供、据市场
5、需求制订生产计划,保证市场供应应4、追踪上市产品使用信息,及时处理不良、追踪上市产品使用信息,及时处理不良事件事件(四)流通领域药师的功能(四)流通领域药师的功能(五)科研部门药师的功能(五)科研部门药师的功能第三节第三节 药师法药师法一、药师法的由来和发展一、药师法的由来和发展 13世纪,法国:药剂师必须通过考试才世纪,法国:药剂师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开业;能开业;1407年,意大利:修订颁布热那亚药年,意大利:修订颁布热那亚药师法,规定药师必须取得管理当局的师法,规定药师必须取得管理当局的执业许可证才能从事药房工作,并对药执业许可证才能从事药房工作,并对药房、药师工作提出要求。这是第一部最房、
6、药师工作提出要求。这是第一部最完整的药师法,是现代药师法的雏形。完整的药师法,是现代药师法的雏形。1725年,德国提出药师考试的学科标准。年,德国提出药师考试的学科标准。此后,随着欧洲国家高等药学学校的建立,此后,随着欧洲国家高等药学学校的建立,药师的学历条件逐渐成为药师法对药药师的学历条件逐渐成为药师法对药师资格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师资格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19世纪以后,欧美国家药事管理体系相继世纪以后,欧美国家药事管理体系相继建立。逐渐形成以建立。逐渐形成以“药品法药品法”、“药师法药师法”或或“药房法药房法”为核心的药事法规体系。为核心的药事法规体系。目前世界各国药师法主要有三种形式:目
7、前世界各国药师法主要有三种形式: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药师法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药师法日本,日本,药剂师法;药剂师法;国家或州立法机关颁布的药房法国家或州立法机关颁布的药房法英国英国药房法和美国各州的州药房法;药房法和美国各州的州药房法;以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出现以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出现我国的我国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美、日药师法和药师制度简介二、美、日药师法和药师制度简介 请大家阅读课本有关美、日药师法的介请大家阅读课本有关美、日药师法的介绍绍 思考:美、日药师管理制度的异同,思考:美、日药师管理制度的异同,各有什么特点?各有什么特点?三、我国药师立法
8、工作的发展三、我国药师立法工作的发展 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药师暂行条年,国民党政府颁布药师暂行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药师的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药师的法规;法规;1944年,国民党政府颁布药师法;年,国民党政府颁布药师法;19511952年间,卫生部颁布药师暂年间,卫生部颁布药师暂行条例;行条例;1984年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年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必须配备药学人生产、经营、使用部门必须配备药学人员,并对其条件做了规定;员,并对其条件做了规定;1994年,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管理年,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局联合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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