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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一、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分析区域地理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整体规模与特征,历史沿革,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空间布局现状,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二)申报实施方情况试点示范主要实施推进机构/部门介绍,组织架构等。(三)已开展工作情况推动绿色低碳相关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回顾,已经获得的低碳荣誉等。二、碳H激现状和趋势分析(一)碳排放现状特征识别重点排放源边界并计算碳排放。梳理碳排放总量及排放源构成,分析碳排放总量历史变化趋势,识别重点排放领域及排放源,根据附件2分类开展分析。具备条件的,可进一步细分类别。请申报单位总结梳理有关情况,填写碳排放现状基本情况表(表I-1)。开展碳排放现
2、状特征分析一般以前三年平均值(建议2020-2022年)作为基准,如数据异常影响分析的,可选择合适年份作为基准年。表1-1碳排放现状基本情况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1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3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4单位建筑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吨/平方米5单位企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万元6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7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万千瓦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辆9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比例%10绿化覆盖率%备注:1鼓励申报单位适当增加特色创新性指标;2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第2-5项中选择指标。(二)或排放增长惯性情景分析基
3、于本创建对象发展定位与进程、产业结构特征、能源资源禀赋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产业、行业发展规划等,在不进行额外调整或开展强化行动的情况下,科学研判未来碳排放总量发展变化曲线,识别对碳排放增长影响最大的因素和可能的减排来源。(三)分析碳减排难点结合创建对象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分析绿色低碳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相关领域工作的措施。三、目标确定(一)试点意义综合分析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工作的特色优势和面临挑战,阐述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工作的总体定位,提出试点建设的创新点,分析论证试点对本市或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二)主要目标提出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工作的总体目
4、标,并从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循环经济、碳汇、碳排放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综合提出试点示范目标的实现路径和指标体系。视情况探索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的方法。四、试点示范行动路线图创建对象应根据创建目标,分领域确定技术路线,设计试点示范行动路线图,提出具体的技术应用、重大工程项目、研发创新等具体内容,并计算说明具体减排效果,填写试点示范建设指标表(表1-2)o表1-2试点示范建设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1碳排放总量较基准年下降率2人均碳排放量吨COJ(人年)3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下降率%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0(/,a)5企业单
5、位产值碳排放量下降率%6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7购买绿色电力比例%8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千瓦9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比例%10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11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12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辆13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桃配置率%14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1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7绿化覆盖率%18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备注: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各项指标,鼓励适当增加特色创新性指标。五、保障措施提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监督考评、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务实举措。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核算方法一、核算边界(一)碳排
6、放核算范围试点示范核算范围原则上仅核算创建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试点示范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烧排放和过程排放。燃烧排放指有氧燃烧放热反应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过程舞放指工业生产中除燃烧排放以外的、由化学反应或物理变化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二氧化碳间接排放包括使用电力、热力等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二)碳排放核算领域创建对象应对以下领域开展排放源/吸收汇的梳理,开展相关数据收集并进行核算。对自身影响较小(类型排放占总排放1%以内)、核算成本较高的,可说明理由,不进行核算。1、能源动力系统。指用于自身供能的各类能源加工转换设备耗用能源物质产生直接排放
7、的情况,如天然气锅炉供热供汽、三联供机组供冷供热供电等。2、生产经营活动。指各类生产设施及建筑运行过程中,耗用各类能源、物料产生的排放。3、生活活动。指生活设施运行产生的排放,包括非生产经营性的办公、洗浴、烹饪等耗用能源产生的排放。4、交通运输活动。指人员出行及物料配送的交通运输工具耗用各类能源产生的排放。5、废弃物处理活动。指处理废弃物过程中耗用的能源及废弃物处理过程释放的二氧化碳,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计算委外处理的废弃物产生的排放。6、公共设施及其他。指公共设施用能及不属于上述1-5类的其他活动产生的排放。7、碳汇及二氧化碳捕集吸收。指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以及湿地碳汇管理等固定的碳排放以及通过物
8、理化学手段捕集封存二氧化碳或其他长期固定措施。二、碳排放核算基本方法各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由该领域产生的直接排放量与电力、热力消费蕴含的间接排放量加总得到,即:(一)化石能源消费直接排放计算方法化石能源消费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根据各领域分类型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和排放因子计算加总得到,即:排故址鼻燃料消耗城产盘料低位发热i%xm热就含破与发化率最鼓励企业实测相关参数。难以获得实测参数的,可参考表2-1或本市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方法。本市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方法未覆盖的参数,可采用相关文献参数,并注明来源。(二)电力、热力消费间接排放计算方法电力、热力消费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由该领域电力、热力消费量和电
9、力、热力综合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计算加总得到,即:Ca,间接=EXEE+旦XEFh式中,E表示电力消费量,单位为万千瓦时;,表示热力消费量,单位为吉焦(GJ);Eq表示电力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万千瓦时;牙;表示热力排放因子,采用吨CO2/吉焦。来自公共网络的电力、热力缺省排放因子参见本市最新规定。来自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力,排放因子为0,但通过该途径获取的绿电在核算时最多不超过总用电量的25%o自发自用以及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消纳的本地绿色电力,排放因子为Oo能够明确来源为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热量,排放因子为0。(三)过程排放计算方法过程排放
10、计算通常使用平衡法计算,公式如下:排放时=(投人物m破“-E(输出物OX含球叱若以上方法未能涵盖试点示范碳排放计算方法,鼓励相关单位自行提出核算方法,经专家审核通过后,固定为该类试点示范核算方法。三、碳减量核算碳减量包括自身碳减量和社会碳减量。碳减量限于二氧化碳,原则上暂不考虑其他温室气体。自身碳减量指企业自身排放的减少量。计算自身碳减量时,对于既有设施或项目,应与自身当前排放水平进行比较。对于转型更新类区域或项目,应进行转型更新前后排放量的比较。对于新建设施或项目,应与本市同类型项目或设施的平均排放水平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社会碳减量指试点示范实际提供的同类服务、产品在试点示范范围以外的净减排
11、贡献,并应按照对本市贡献和全部贡献分别量化报告。碳减量的核算由创建主体自行提出具体计算方法,在方案评审时由专家评定合理性,并在建成验收时,最终核定相关数据的准确性。碳减量核算方法的提出应符合以下要求:1、先进性。计算碳减量时,选择比较的基准应为行业先进值、平均值或自身当前排放水平(不包括高于限值的排放水平),不应采用限值、门槛等数据转换。2、可比性。计算碳减量时,碳减量应为可以在未来产生的实际减量,不应计算历史已经产生的减量。购买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获取的各类减排量(CCER、CER、VER等)可做说明,但不应计入本市碳减量。自身开发的减排量,能证明对本市产生减排贡献的部分,可计入本市减排量。3
12、、非重复性。计算碳减量时,自身碳减量与社会碳减量应明确区分,不应重复计算。4、区域性。计算碳减量时,本市碳减量应限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减量,如涉及跨区域生产销售的,应按在本市生产销售的比例进行计算。非本市部分的减排量可做说明。四、核算管理要求创建主体应详细说明具体数据来源,优先采用电力、供气、供水等公共事业公司数据,其次采用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再次采用财务、台账等数据。抽样、估算等无可靠证明的数据,仅供参考,不得作为减排量和试点示范效果的认定数据。表2-1相关参数汇总表序导活动活动数据单位排放类型排放系数或固碳系数1电力消耗万千瓦时间接排放4.20tC02/万千瓦时2热力消耗吉焦间接排放0.
13、06tC(V吉焦3天然气消耗万立方米直接排放21.65tCO万立方米4汽油消耗吨直接排放3.043tCO吨5柴油消耗吨直接排放3.145tCQ2吨6燃料油消耗吨直接排放2.906tCO吨7煤油消耗吨直接排放3.136tC8液化石油气消耗吨直接排放2.924tCOJ吨9炼厂干气消耗吨直接排放3.012tCG/吨10其他石油制品消耗吨直接排放2.888tCO吨11生活垃圾处理吨直接排放0.224tCG/吨12植树造林公顷碳吸收15.3tCO公顷试点示范推荐名单汇总表序号试点示范名称试点类型所在区申报主体创建范围及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创建起止年限进展情况备注12345备注:1此表由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填写;2在创建范围及条件一栏,应注明试点示范四至边界和所满足的条件(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填写具体的区域面积,居民社区填写总户数,建筑楼宇填写总建筑面积,企事业单位填写减排规模及减排比例)O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