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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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招生章程已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学校地址: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未来校区坐落于苏州市吴江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
2、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
3、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第八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
4、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可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专业介绍。第十一条报名条件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
5、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i吾基础。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
6、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其中,保送录取运动员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无异议。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第十二条录取原则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3.按照顺序
7、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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