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孵化器项目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技孵化器项目协议.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XXXXX有限公司合作协议2022年月日科技孵化器投资与产业发展扶持协议模板甲方: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乙方:XXXXX有限公司一、综合介绍科技孵化器位于,由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互联网+生命健康科技”等现代服务企业,对接全国资源,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的聚集,建设湾证区生命健康产业园,推动芜湖市服务业向高质量高品质发展。鉴于:1、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招商孵化和科技服务的平台,采取科技招商+科技孵化+科技服务全链条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缴纳等服务。2
2、、乙方作为一家从事数字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运营的企业,拟在科技孵化器内投资建设XXX项目,并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营业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在科技孵化器投资建设项目享受扶持产业发展政策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一、乙方生产经营目标及相关义务(一)乙方生产经营目标1、乙方在科技孵化器内设立XXX服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乙方应在科技孵化器租赁办公场所用于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建立运营总部、线上或线下结算中心等,乙方将本企业的经营业务统一纳入到科技孵化器,并在芜湖市湾让区内依法纳税。(二)乙方的相关义务1、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及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规划、
3、建设、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实际要求;办公场地装修须获得当地规划部门同意。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统计入库、招商到位资金、税收等统计工作,积极提供相关经营数据。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的,甲方有权终止给予乙方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二、乙方享受的扶持政策在完成条款一:生产经营目标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以下扶持:(一)产业发展奖励1、乙方通过平台实现年纳税(指全口径税收,下同)在100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部分的50%奖励乙方。2、乙方通过平台实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部分的60%奖励乙方。3、乙方通过平台
4、实现年纳税3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部分的70%奖励乙方。4、乙方通过平台实现年纳税500万元以上(含)的,按其所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部分的80%奖励乙方。5、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二)特别约定本协议执行期限暂定到XXX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本补充协议项下扶持政策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需遵从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将酌情协助乙方争取其他相关扶持政策。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经营和税收缴纳等相关经营目标及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要求的,或在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并有
5、权依法追回已给予乙方的相关奖补,同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三、优惠政策兑现方式上述扶持政策,由乙方在满足协议约定条件时,向甲方提出兑现申请。甲方在收到芜湖市湾让区政府的产业扶持奖励3个工作日内,将奖励支付给乙方。四、其他事宜(一)乙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永久性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协议有关优惠政策的任何内容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人,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因此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直至解除本协议。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变更、修改或解除而失效。(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芜湖市湾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律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签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本页为XXXX项目签署页)甲方: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协议于2022年月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