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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皮租赁合同十篇地皮租赁合同十篇地皮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土地的出租方统称为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貉甲方自愿将位于南位镇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承租的整片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二、土地用途:.土地用途为苗木种植及其他作物种植。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O四、租
2、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每户的总租金以合同后附的土地租赁明细表为准。2、双方约定的土地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但每次的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每亩100元。3、土地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自合同签订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甲方应签字收款。往后每年的付款时间以第一次的时间为准。4、合同签订前已耕种土地按每亩元进行一次性赔产,未耕种土地不赔产。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土地在租赁期限内无任何争议,若产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前五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往后按照每五年调整一次的约定办理。3
3、.甲方应保障乙方自主经营,协调解决该地的用电用水等问题。4.甲方允许乙方在挖树时按照需要树根上带土球,以确保苗木成活。5.合同期限内,若遇到甲方所在村组调整土地,甲方必须保证该地不被调整,确保乙方的承租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利用、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不得拖欠。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种植苗木,挖苗木。4、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终止本合同,但需在终止前的春季耕种前将土地平整归还。六、合同的转租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2.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七、合
4、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租,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内签订租赁合同。八、违约责任: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地皮租赁合同篇2出租方:(
5、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四、甲方应保证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
6、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O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
7、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九、租赁期限为年,从至O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自双
8、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日期:日期:地皮租赁合同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拟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则,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地皮租赁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自愿将_亩建设地皮的使用权(见附件平面图)出租给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第二条:地皮内间砖混结构房屋以每间_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使用。第三条:原计生站债务由甲方负责一次性偿还。第四条:原计生站公物归甲方所有,待债务偿还
9、清后由甲方负责依据计生站清单核实账目如数收回。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乙方愿意承租甲方_亩地皮的使用权。第六条:乙方愿意一次性购买甲方间砖混结构房屋。第七条:乙方承担本地皮使用权后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变地皮用途。第八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三、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第九条:本地皮使用权租赁期限为三十年,自20年6月日起至20_年6月日止。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地皮年租金为_元,合计,房屋出售价,共计:。采取一次性现金转账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额交财务核算中心账户。四、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
10、地皮使用权,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1、利用承租地皮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和转租的。3、不按小城镇建设规划施工乱搭乱建的。4、不服从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不遵守当地区域内各项规章制度的。第十二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租地皮所有使用权限。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街道打建、小城镇拆迁)需占用,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地皮使用权,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定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11、鉴证机关:一年6月_日地皮租赁合同篇4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所属黄洞村坳的地皮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公双方遵守执行。一、甲方将权属黄洞村位于黄洞坳的地皮:平方米(M3),出租给乙方建货仓。二、乙方租赁甲方上述地皮的租赁期:叁年(即从20_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三、乙方租赁甲方上述地皮的价格:租金每平方米人民币1.4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解决好三通一平工作,如地坡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维护乙方的租赁权益;3、乙方应合法经营、文明施工、
12、遵守国家法规和法律、搞好环境保护工作;4、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保证甲方的本合同利益不变的前提下,有权联合经营或转让经营;5、在租赁期内,租赁地皮范围内,乙方享有自行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权;6、在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无故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投入资金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在租赁期内,如甲方与土地归属方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营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五、其它: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地皮补偿归甲方所有,属乙方投资的补偿归乙方所有;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三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地坡壹拾捌个月租金,余下壹拾捌个月租金在20_年11月缴付于甲方。3、合同期满,属
13、乙方投资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已安装好的水电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迁离租赁场地,如甲方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具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名:签名:有效身份证号:有效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地皮租赁合同篇5(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二、租用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
14、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一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一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
15、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地皮租赁合同篇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拟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则,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地皮租赁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亩建设地皮的使用权(见附件平面图)出租给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第二条:地皮内间砖混结构房屋以每间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