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合同(汇编3篇).docx
《存单质押合同(汇编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存单质押合同(汇编3篇).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存单质押合同(汇编3篇)存单质押合同1致:银行分行根据你行于年月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货币及金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我公司申明: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
2、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存单质押合同2出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一传真:基本账户开户行:一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一传真:质权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
3、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大写)(小写),利率为,期限自_年_月日始至一年月日止。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第二条质物一、甲方保证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
4、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二、存单情况1.存单种类,号码,数量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2.存单户名3.存单期限.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一。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质押率为百分之,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
5、、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
6、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第七条质押的效力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
7、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权的实现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存单 质押 合同 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