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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涵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将文明创建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明确创建工作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街道的文明指数,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工作目标
2、按照“巩固成果、丰富内涵;创新提升、拓展延伸;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的思路,围绕让城市更美丽、让市民更幸福、让社会更和谐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管理,丰富创建内涵,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主要内容(一)机制体制常态化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创建、负总责。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坚持不懈的原则,坚持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效,确保创建效果不反弹,机制常态化。2、夯实创建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常态化创建工作计划,坚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难点、
3、热点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研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任务。3、坚持属地管理。继续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各社区及辖区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全面承担本辖区、本部门内创建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不减、经费下投,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工作措施常态化1、突出部署安排。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照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年初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创建工作;年中进行自查自纠;年底提交创建工作报告,实现安排部署常态化。2、强化融合贯通。各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特点,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贯通,做到
4、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业务工作无缝隙对接,齐头并进。3、攻克“短板”项目。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尤其是对创建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指标,实施量化管理,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五定”要求,建立“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要求、限时必达标”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S)重点工作常态化1、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划片包抓体系,继续实行领导包抓片区、干部包抓点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无死角的创建格局。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补充调整,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落实
5、有力。2、继续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街道继续坚持每半月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继续坚持以“门前三包”“垃圾不落地”工作作为常态化创城工作的主要抓手,认真落实部署好“门前三包”“垃圾不落地”工作,我办继续坚持每半月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小组长和网格队员利用半个月时间入居进店进行宣传继续落实部署好“门前三包”“垃圾不落地”工作,组织辖区干部群众及志愿者深入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开展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整治活动,确保城市秩序井然有序;继续加大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纠正行
6、人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大力实施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工程,抓好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健全完善街、社区两级三级物业管理平台;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文明建筑工地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环境净化、美化、亮化、绿化提升活动,务求实效,长期坚持。3、继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每季度策划组织实施-2场道德实践示范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工作,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实施过程,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4、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容留未成年人
7、上网、网吧内吸烟等不良现象,全面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5、推进道德实践活动常态化。按照主题不变、一贯到底的思路,结合“35”学雷锋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做到活动有重点、月月有活动。6、做好创建资料规范化建设。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各社区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日常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健全资料收集整理机制。(四)考核奖惩常态化1、加大督查力度。实施领导督查,每周组织一次由街道、社区领导参加的文明创建工作督查。对文明城市创建的专项视察活动,做到有主题、有内容、有对策,督促指导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专项督办,由街道纪工委定期或不定期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2、落实奖惩规定。街道纪工委坚持有奖有罚、有责必究、失误重罚;坚持权责统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不重视、不配合、推诿扯皮、落实不力、进展迟缓的责任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社区,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进行扣分。在上级和街道创城办的明察暗访中,发现小广告、出店经营的、卫生死角整治不力的,按照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