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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技术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水生态的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保护与修复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重要河流、湖泊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的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小型河流、湖泊、农田排水沟道及水库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H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L709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DB13”5444季节性河流生态修复技术导则T/GDHES002水利工程生态评价标准DB41f2
2、231水利工程生态护坡技术规范DB135327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DB344146装配式生态护岸技术规范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070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SL58水文测量规范SL196水文调直规范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SL257水道观测规范SL383河道演变勘测调直规范(附条文说明)SL395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7I0.1-I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合订本)SL167水库渔业资源调杳规范SCf9102.2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SL65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
3、久性设计规范SL492水利水电环境保护设计规范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L260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677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1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T/CWEA19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护坡技术规范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4/T1093-2015宁夏水利工程塑料土工格栅应用技术导则SL386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河湖水生态riverandlakewatere
4、cology自然生态系统中由河流、湖泊等水域及其滨河、滨湖地带组成的生态子系统,其水域空间和水、陆生物群落交错带是水生等生物群落的重要生境。3.2生态护岸ecologicalrevetment为抵御波浪、水流侵袭与冲刷和在土压力、地下水渗透压力作用下造成的岸坡崩坍,兼顾植物生长、动物栖息、水土交融等要求,修建的岸坡防护设施。3.3生态护坡ecologicalslopeprotection采用植物、工程结构或两者相结合的措施,形成的具有边坡防护、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景观绿化和维持生境连续性等综合功能的护坡体系。3.4水生态系统aquaticecosystem由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
5、约,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共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3.5生境habitat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生活地域的环境,生存条件和其他对生物起作用的生态因素的环境。3.6基体habitat在生态护坡中,可以承载护坡结构层或供植物根系生长发育的边坡体。3.7生态水量ecologicalow满足河道基本形态、水环境、水生态等用水所需水量。3.8水文情势hydrologicalregime水文变量和水文现象等各种水文要素时空变化的态势和趋势。在水文学中常用以下具有生态学意义的参量表示:流量、流速、频率、发生时机、延续时间、流量变化过程和水位变化过程等。39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
6、y水文所有来源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等,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3. 10胁迫因子stressfactor河湖生态系统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受到自然界和人类活动的双重干扰,这种干扰称为胁迫,引起干扰的因子称为胁迫因子。4总体要求4.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4.2应结合防洪排涝规划、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做好规划衔接,体现多规合一。4.3在现状调杳基础上开展河流生态现状评价,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安全及水生态环境问题。4.4统筹防洪、供水和生态安
7、全要求,突出河流生态保护治理目标。4.5推荐采用成熟可靠的治理技术,治理成果与河湖周边环境相协调。5现状调查与评价5.1水文水资源5.1.1 水文水资源调内容应包括流域概况、水资源、水文情势、暴雨洪水及干旱灾害等。5.1.2 流域概况调查内容应包括流域位置、流域面积、水系概况、气象特征、水文泥沙、水文及气象站网分布,以及流域土地利用方式、植被覆盖、土壤类型和水土流失状况等。5.1.3 水资源调查内容应包括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水资源总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其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包括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状况及水量平衡计算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等。5.1.4 水文情势调查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长系
8、列及典型年水文资料,包括月均流量,年流量极值、持续时间利发生时机,月均流量变化过程以及河道平滩流量等。5.1.5 暴雨洪水调查内容应包括历史暴雨的强度和过程,历史洪水位和洪水涨落变化及其U响,旱情及其影响范围和时间等。5.2河湖地貌5 .2.1河湖地貌调查内容应包括河湖基本情况、河湖演变情况及涉水工程建设情况等。6 .2.2河流基本情况包括河流的源头、长度、主要汇水支流、河道等级、河势稳定性、平面形态、横断面和纵断面特征、底质组成及基本地貌单元等;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湖泊位置、水域面积、水深、水位变幅、湖泊岸线、基本地貌单元和河湖水系连通性等。5. 2.3河湖演变情况包括河湖历史演变、河道来水来沙
9、、河道采砂或取土、围湖利用、湖盆采砂取土等,具体调查内容和方法应符合SL383的规定。5. 2.4涉水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水库、堤防、水闸、涵洞、泵站、护岸、桥梁等工程的名称、位置、数量、规模、等级、功能、建成时间及运行管理情况等。5.3 水生态状况5. 3.1生物状况调查内容应包括规划区生物分布概况、生态特性及其生活史各阶段对重要栖息地的需求等。应比较不同类型栖息地内各物种种群数量的时间变化,并关注外来入侵种状况及其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6. 3.2应对水生生物群落组成和现存量进行调查,包括鱼类、水生哺乳动物、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动植物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等.7. 3.3河岸带或湖滨带生物调查
10、内容应包括水边植被、滩地植被、底栖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湿地鸟类等。应调查岸坡、滩地等处动物群落的分布状况等。8. 3.4应重点调查规划区内土著、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以确定河湖生态系统的重点保护目标物种,并详细调查该物种的种群动态、生态习性和生活史;对鱼类还应调查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洞游通道的分布等。9. 3.5生物状况调查可参照SC/T9102.2及SL16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5.4 水环境状况5.5 .1水环境调查应包括修复区的受纳水体来源、水质和沉积物状况等。5.6 .2水质和沉积物污染状况可通过搜集当地检测资料分析,如资料不全,可按照GB3838、GB15618及SL395标
11、准进行检测。5.7 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情况5.7.1 调查拟实施河湖水生态治理项目与防洪排涝、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化、生态功能区划、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关系,做好相关规划衔接。5.7.2 调查拟实施河湖水生态治理项目与周边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情况,做好与交叉项目的衔接.5.8 经济社会与历史文化5. 6.1社会经济及历史文化调查内容应主要包括河湖水系范围内的行政区分布、人口、产业结构、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涉水历史文化、民俗民风、人文古迹、河湖水系景观、水文化载体、水科普馆等.6. 6.2可利用相关规划与计划、政府公布数据、统计年鉴、地方志
12、及有关数据库等资料辅助开展相关调查。5.9 现状综合评价5. 7.1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效果综合评价应在木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6. 7.2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效果综合评价应对河湖水文情势、水质状况、河湖地貌、生物状况4类生态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应符合SL709的有关规定。7. 7.3应针对流域、河流廊道、河段等不同尺度,对比现状与历史状况,建立参照系统、评价标准和河湖生态状况分级系统,对河湖生态各项指标进行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8. 7.4应根据现状调查和评价结果,筛选和识别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演变的主要胁迫因子,判定区域的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退化原因,分析河湖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
13、方向。6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9. 1功能定位应根据规划治理项目所在河流的地理位置,在充分调查分析其与防洪排涝规划、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特征,确定功能定位。6. 2治理目标7. 2.1满足行洪、滞洪要求,河岸稳定;沿河没有U响行洪安全的阻洪建筑物.8. 2.2河流纵向、横向连通性良好,河床常年流水不断,生态基流充足: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内,没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9. 2.3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沿河两岸无违规排放污水,水面无漂浮垃圾,水体感官良好。6.2.4沿河两岸原生植物保护良好;
14、无人为破坏岸滩植被,人工绿化适宜。6. 2.5水生态系统完整、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保持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深潭浅滩、泛洪漫滩。6.2.6河流生态环境良好:人文景观协调,景色宜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6. 3总体布局7. 3.1应根据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结合相关区划与规划,明确规划河湖水生态现状特征及生态功能,综合考虑区域水文水资源特征、河湖生态功能定位以及流域开发利用与治理任务,进行规划分区;应根据规划目标和规划分区的水生态功能需求,按规划水平年提出规划整体方案和措施总体布局。8. 3.2总体布局应以规划分区为基本单元,结合流域或区域特点,统筹考虑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及湖泊水库等不同区域关系
15、,以规划河湖水生态问题及需求为导向,明确各规划分区的保护与修复重点与方向,从重点工程、空间分布、实施时序等方面进行规划布局。9. 3.3根据河湖流经或所处地貌特征,城市、乡镇、农村等区位特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等保护要求,提出河流生态治理具体措施。7生态保护与修复设计7.1 生态保护措施7.1.1 自然形态7.1.1.1 应在保障河湖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优先,维护河湖自然形态,保护生境多样性和生物栖息地功能。7.1.1.2 应维持河流蜿蜒性特征,不应占用河滩地、人工裁弯取直,填河改道保持河流深潭、浅谈、古道、河滨带等自然河流多样性特征。7.1.1.3 护湖泊湿地区域内洼地、高岗等高低起伏的自然地貌特征。7.1.1.4 河湖岸坡治理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缓坡度,采用生态型岸坡防护措施,限制硬质化及不透水坡面的面积,对己实行硬质化岸坡的,应根据条件实行生态化改造。7.1.2 岸线空间7. 1.2.1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与保护,在满足防洪及调蓄能力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生态、游憩和人文景观的需求,合理划定河湖岸线,明确生态保护区和生态缓冲带范围。8. 1.2.2通过岸线整治,清除非法占用岸线,妨碍行洪、供水、生态安全的设施,修复受损岸线: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