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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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府名品”品牌标识使用,有序推进天府名品”品牌建设,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3)13号)、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市监规发(2023)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天府名品品牌标识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设计,委托省标准院以本院名义申请商标及著作权登记保护。第三条天府名品品牌标识的申请、使用和管理使用本办法。第四条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学会”),负责天府名品品牌标识使用授权、跟踪问效等具体管理工作,营造公平、
2、公正、权威、可信的使用氛围,维护品牌形象和权益,提升品牌价值。第二章申请及授权第五条符合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天府名品认证通用规范(DB51/T2860-2021)和本细则中有关限定范围等要求的经营主体,通过品质认证或自我声明方式,申请授权使用天府名品品牌标识。(一)品质认证方式申请条件:获得天府名品产品(服务)认证证书;申请授权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证照及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天府名品产品(服务)认证证书;申请渠道:天府名品品牌公共信息平台。(二)自我声明”方式申请条件1 .暂不以自我声明方式申请授权的产品类别: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类产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特殊(保健)食品
3、、特种设备、药品等;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中国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产品;其他不适宜采用自我声明方式申请授权的类别。2在自我声明范围内的企业应符合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要求。申请授权时需提交的材料:1经营主体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材料;2 .天府名品标识使用授权申请自我声明;3 企业证照复印件(盖章);4 自评报告;5 .产品或服务描述及品质证明材料;6 .达到天府名品”认证通用规范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7 .市级以上质量奖获奖证明,省级以上专利奖获奖证明,全国标准创新贡献等证明;8 产品(服务)关键性指标、质量竞争力等优于同类产品的佐证材料;9 其他需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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