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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的特征借款合同就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间后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叫做贷款人,接受货币的一方叫做借款人,合同的标的是货币,在我国主要是人民币,当然银行也可以进行外汇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的定义不难看出,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这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2)合同的标的是金钱(货币);(3)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则此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相反,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不约定利息,则此合同为无偿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特征1.I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1 .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
2、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借款合同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2 .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3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
3、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4 .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5 .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
4、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1.2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1.3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 .提供真实情况。
5、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 .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1.4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
6、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由政编码:DH: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邮政编码:DH: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行及账号:甲
7、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O第三条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1 .本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利率:(D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O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8、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o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3 .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第五条还款方式1 .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 .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3 .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
9、,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第六条贷款展期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第七条贷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九条甲
10、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2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3 .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6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
11、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7 .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8 .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9 .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
12、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10 .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DH、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2 .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
13、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4)甲方
14、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
15、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十三条公证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第十七条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