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规定.docx
《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一、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担;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4、使用唯一编码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
2、次月经、对B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2小时待血液完全凝集后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必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一20EI冰箱保存。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70(3,以备复查.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龄,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天数,早孕期
3、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为准.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一、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1、中心建立独立的产前筛查档案室,产前筛查中心书写、保存在本中心进行产前筛查者的档案,由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专职信息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2、档案内容包括产前筛查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便于管理和查阅,应将每项服务技术项目资料分类归档管理。3、所有的资料实行登记管理.4、所有档案定点存放保留50年,不得拆放、涂改或丢失。5、档案的查阅不得违反国家及本中心的有关规定。6,工作人员应尊重产前筛查者的隐私权并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不得向他人泄漏密.7、保存形式:纸质文件、电子记录及移动硬盘.二、产
4、前筛查的档案管理1、工作人员应按照产前筛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认真完成产前筛查的资料管理工作。2、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每项记录册有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专人负责保存;3、每份病历要登记病人的详细资料: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诊断等:4、每份检查结果均应录入电脑数据库,由专人管理;5、将筛查结果为高风险、临界风险和低风险的病人资料及其随访资料分类归档保管,并将资料分类报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6、首诊医生负责产前筛查孕妇的专科档案的建立,孕妇产前筛查的档案存入产前筛查中心保管。中心保存的每份产前筛查资料包括:己签的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产前筛查申请单、产前筛查结果、
5、随访结果;7、对保存的病历资料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远处,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料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负责产前筛查的专科档案的管理,并负责高风险孕妇妊娠结局的追踪和随访工作。8、孕妇档案实行保密,严禁档案外借。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一、疑难病例会诊制度1、产前筛查中心遇疑难病例或需他科协助处理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2,中心内会诊:由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主任召集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诊,作好记录.3、科间会诊:由产前筛查中心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名后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安排副主任或以上医
6、师参加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会诊时由中心专业组长或专业组成员陪同。4、全院会诊:凡涉及到多科室的会诊,由中心主任提出申请,报请医务科同意,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讨论。5、院外会诊:在中心会诊的前提下,由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同意,产由医务科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全体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参加。二、疑难病例转诊制度1、由于技术或设行条件的限制,中心无法实施的产前筛查技术部,向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转诊。2、需要转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进行诊断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请求并填写转诊单,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能转诊。3、所有转诊的病例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并进行追随踪,追
7、随踪结果记载入病例的档案中。1、医师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时须包括被筛查人的电话号码或联系地址,以便随访。2、应将筛查结果及时通知高危孕妇,并由有关遗传咨询医生进行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3、对于高危孕妇,若患者同意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应追踪诊断结果。若孕妇不同意产前诊断,应继续追随踪随访至分娩后,了解孕期是否顺利及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4、对筛查结果为非高危孕妇也应进行随访至分娩后,以便了解筛查试验的假阴性。5、应招随访结果登记在产前筛查随访结果记录本上,并定期总结统计分析。统计汇总和上报制度一、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1、利用山西省产前诊断中心的产前诊断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对中心产前筛查的所有资料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前 标本 采集 管理制度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