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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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X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青年就业见习制度,强化青年就业见习管理,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就业见习解释)本办法所称青年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指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员在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短期全日制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的一项公共就业促进活动。第三条(见习人员解释)本办法所称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指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的人员,范围包括:(一)离校
2、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四)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毕业学年在校生是指毕业前一年的9月1日至毕业证书发证之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失业青年是指在申请就业见习岗位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的高校在读生不得以前一阶段学历申报参与就业见习。第四条(基地解释)本办法所称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指在重庆市辖区内,经本
3、辖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主动提供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等就业见习岗位,符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组织。第五条(协议性质)见习基地(单位)与见习人员之间的签订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附件1),见习期限为1-12个月,明确见习时间、见习岗位、基本生活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管理制度)就业见习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匹配、双向选择,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就业见习工作指导与监督,区(县)级部门负责具体就业见习工作组织实施和具体监督管理。市、区(县
4、)两级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实地考察、日常检查和年度评估等工作,所属资金可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第七条(市级职责)市级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统筹规划管理全市就业见习工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政策宣传、资金保障、组织协调、评比遴选等工作。(一)市人力社保局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就业见习工作开展与实施,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制全市就业见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负责制定完善就业见习政策,建立全过程智能风险预警机制,指导区县(自治县)落实就业见习政策,跟踪监督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审核发放情况;3 负责强化就业见习工作数字治理,制定服务标准,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
5、动就业见习工作应用场景建设和技术支撑,实现就业见习工作全周期智能化监督管理;4负责完善就业见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人社、财政、工商、信用等跨部门数据,运用数字人社大数据资源共享,迭代升级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基地服务与管理开发人岗匹配、过程监管、风险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完善电子申报、智能审核、智能评估等功能,实现就业见习工作全程网办、资源整合;4 负责见习基地银行专户管理工作,推动社保卡一卡通金融功能与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发放功能统一结合,指导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6 .负责开展全市就业见习数据统计分析与专项检查工作;7 .负责健全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国家级、市级年度优秀见习
6、基地评选工作,对上年区县(自治县)就业见习实施情况进行评估;8 .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二)市教委负责向各高校宣传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推送见习岗位信息,指导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青年就业见习。(三)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保障、监督和检查。第八条(区县职责)就业见习具体工作由区县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共同负责,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文件、规范标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一)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业务实施,主要职1 负责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及交办任务;2 .负责指导就业见习基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见习工作方案(包含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专职管理、工作条件、工作内容、
7、带教制度、资料保存、考勤制度、保障措施等内容);3.负责开展见习基地备案工作,按照全市统一的规范标准流程,加强见习准入资格把关,通过就业见习系统受理、审核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见习基地资格备案申请;4负责组建工作服务团队,主动对接辖区内重点用人单位,动态更新就业见习岗位需求;5负责岗位募集发布工作,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原则,结合不同见习对象需求,开发募集见习岗位提高我市重点产业、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就业见习岗位比例,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6负责见习岗位对接,登记有意愿参加见习人员信息,重点为本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政策宣讲、岗位精准匹配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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