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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氧化铝型材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阴市源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氧化铝型材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力口工(C336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
2、名称:江阴市华土镇总体规划(2012-2030)审查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关于同意江阴市华土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审批文号:澄政复(2013)1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阴华土工业园、华西工业园、龙砂山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审查机关: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关于江阴华土工业园、华西工业园、龙砂山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澄环管(2004)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IooO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江阴市中心城区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关于
3、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本项目位于华士镇重点工业园区;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士工业园主导产业为高端金属制品,特色产业为高端纺织材料,本项目终端产品为太阳能电池铝边框及铝支架,为高端金属制品,故符合华土工业园产业定位。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O号,结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本项目与无锡市“三线一
4、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优先保护单元(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相符性分析控别管类管控内容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3)根据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国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4)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从事下列活动:砍柴、采
5、脂和狩猎;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野外用火;修建坟墓;其他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行为。本项目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0?O、1t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2018)74号)和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规划范围内,距离最近优先保护单元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砂山)约4600m,未占用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与无锡市“三线染排管控污物放控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排放污染物。境险控环风防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禁止堆放固体废物。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
6、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2)根据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3)根据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严格控制占用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占用林地申请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因占用减少的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面积,由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异地恢复,本行政区
7、域内异地恢发困难的,应当向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组织异地恢复,异地恢复所需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H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燥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
8、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在地供水管网已接通;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求;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中的江苏省无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9、,本项目所在地为重点管控单元(华士镇工业集中区园区)。根据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照无锡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满足所在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相容性(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江阴市华土镇勤丰路IOoO号,根据江阴市中心城区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关于
10、印发江阴市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本项目位于华士镇重点工业园区。(2)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表1-7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产生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排
11、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地雨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厂内实行雨污分流,符合规定,厂内排污口设置规范,生活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均合理设置,并且均规范化设置标志牌。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12、;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主行业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现有的生产项目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o号,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不在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不在主要入太湖河道岸线周边、两侧保护范围内。不存在上述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中
13、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本项目主行业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次项目主要增加抛丸工序,其他生产工艺及产能局保持不变。符合由上表百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中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江阴市源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3月17日,设有两个厂区分别为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IOoO号厂区和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8号厂区。江阴市华士镇勒丰路1000号厂区主要从事氧化铝型材的生产,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8号厂区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的生产。公司于2021年12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江阴盛通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18号)及江阴盛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华士镇
14、勤丰路1000号)的所有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华士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协调办理有关企业资质转移的函,并根据加强固定资产所有权变更后环境管理的意见(试行)(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28日)固定资产交易模块,分别于2022年8月18日和2022年9月16日以江阴市源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办理申领了两厂区排污许可证。目前,两厂区均处于正常生产中。本次技术改造拟在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100O号厂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原有项目均未发生变化,仅购置喷砂机6台,在铝型材氧化作业之前进行喷砂。项目建成后,氧化铝型材产能保持不变,仍为5000ta建设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15、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一“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c)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阴市源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远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无锡市远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次改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因此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厂房内部布局调整、新购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项目建成后现有产能保持不变,木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见表2-1,本项目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