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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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形成了珠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指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在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的等情形下成立的,所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将弥补业主组织的缺失,形成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补位。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后,将在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共同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关于要求我市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的规定,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小区
2、自治能力建设,完善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有效补位,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 .珠海经济物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三、起草过程(一)调研阶段起草小组前期以实地调查、座谈会等相关方式向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企业、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街道社区代表与工作人员等各方代表了解本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二)起草阶段起草小组总结了前期调研成果,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归纳总结我市在无物业、无业主大会、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对我市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法律法规和先进成果经验
3、进行分析,起草并完成办法(初稿)。起草小组多次对初稿进行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三)征求意见阶段办法(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方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了解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在此基础上,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四、起草主要内容及说明(一)主体架构征求意见稿分为六章,共三十一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第二章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共3条。主要规定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十五个方面的具体职责。第三章组建程序,共7条。主要规定了可以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情形、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构成、不适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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