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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保证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征收目的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提升城市能级。二、征收范围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项目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详见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项目征收房屋范围红线图。三、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遂昌县旧城改建西
2、街公园路区块征迁指挥部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O遂昌县昌启城开建设有限公司为遂昌县旧城改建西街公园路区块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被征收人是指征收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四、签约期限和搬迁腾空期限2022 年 6 月 212022 年 7 月 182022 年 7 月 282022 年 8 月 122022年9月日月17日日-7月27日日-8月11日日8月31日31日1日-10月评估时间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复核 签约期限搬迁腾空期限五、补偿面积的确定被征收人应提供户籍、
3、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有效合法证件。征收补偿的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权证不全或无证,但其权源合法、产权明晰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作为本次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六、房屋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
4、证上标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本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七、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一)选择货币补偿: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按被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二)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价值按本次房屋的评估价值标准计算,以房票形式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给被征收人购买。房票额度内按同一
5、征收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房票额度外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选房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住宅产权调换房房源:期房(高层),安置位置为公园路原儿童公园地块和西街妙高山隧道西侧地块。八、征收商业用房的补偿安置。对被征收人持有商业用房所有权证的合法有效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安置。(一)选择货币补偿: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国有划拨土地上商业用房按国有出让土地上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90%给予补偿。(二)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商业用房的补偿按本次商业用房的货币补偿标准执行。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先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结
6、算,再签订购买补充协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不少于被征收商业用房原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商业用房给被征收人购买,按同一征收时点市场评估价结算。超过被征收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的部分(以一自然间为单位),按产权调换商业用房选房时点的市场评估价购买。优先购买的商业用房为期房,位置位于西街公园路区块拟规划建设为商业用房的位置。九、征收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的房屋补偿安置,以经认定的第一自然间建筑面积为准。(一)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被征收人将临街底层或里弄底层用途改变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商业用房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方式参照本方案
7、第八条规定执行。(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后,被征收人将临街底层或里弄底层房屋改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连续使用至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凭证,按被征收房屋原法定用途补偿安置后,再按商业用房性质与原房屋性质的差价予以补偿;其补偿单价计算公式:(商业用房评估价一住宅用房评估价)x(从合法经营起到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的年限1990年4月1日到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年限时间)o十、征收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准;土地使用权证和
8、房屋所有权证不全的或无证的房屋用途的认定,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工业企业(仓储、办公)用房,按房地分离的原则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土地评估价之和给予补偿,并给予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重置价结合成新及建筑占地评估价之和50%的奖励。确需重建的,按新建项目报批程序,经批准后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十一、商业、物流等不同土地性质的仓储用房分别按原土地性质仓储用房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十二、征收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益事业用房,按房地分离的原则评估确定,地上房屋按照房屋征收重置价给予补偿,对其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占地面积按不同
9、土地性质评估价值予以补偿,未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土地面积按每平方米157.5元补偿。确需重建的,经批准可以在相应的规划功能区内新建。新安排建房用地面积与被征收房屋用地面积相等部分的土地取得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超过被征收房屋用地面积部分的土地取得费用,由被征收人支付。十三、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的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确需重建的,按有关项目报批手续予以异地重建,原则上规模不变。十四、征收附属用房按评估价值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十五、被征收人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庭院用地(空地),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国有划拨土地:按每平方米157.5元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合同有约定的,按照
10、合同约定补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土地评估价值予以补偿。十六、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家庭,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户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与被征收房屋互不结算差价。十七、对被征收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建筑物,补偿标准由县政府授权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彳谛IJ定。十八、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等补偿费用标准本项目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征收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
11、用房)等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机器设备的搬迁和安装调试费等按照关于重新公布2020年度遂昌县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建设(20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一)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自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并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另行支付其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2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从其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
12、6个月止按其产权调换房票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申请使用货币安置房票的,按房票使用金额折合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其2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征收部门自被征收人房屋腾空之月起36个月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二)征收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支付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补助费,每次每平方米15元,每户每次不足1500元的补足1500元。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的两次搬迁补助费一次性付清。(三)征收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1.商业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3 .征收19
13、90年4月1日以后将临街底层或里弄底层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造成停业的,按每间店面2个从业人员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人均月补助标准为1840元。4 .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5 .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临街底层或里弄底层房屋改作商业营业用房的按征收住宅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后不再另行补助。(四)征收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1.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2 .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3 .机器设备的搬迁,安装调试补助费由评估公司确定。4 .临时安置费按建筑
14、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支付,补助期限为6个月。(五)征收商业、物流等不同用途的仓储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按工业用房标准:1.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支付。5 .搬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支付。6 .临时安置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元支付,补助期限为6个月。十九、奖励(一)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10%奖励;被征收商业用房按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8%奖励。(二)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一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
15、评估价值的80%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二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25%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价值的5%奖励。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建筑层数的奖励。(三)提前签约奖励: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5000元奖励;对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户每户3000元奖励。(四)签约与搬迁奖励: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300元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超过期限每推迟一天每平方米减5元,减完为止。二十、房票对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房屋征收部门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给予奖励。(一)房票适用对象和条件房票是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或房屋征收部门指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结算的特定票据,适用对象为本次项目所涉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房票按安置方式、使用范围、奖励标准不同分两种。一种是货币安置房票,即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产权调换非全额转为房票的被征收人购买遂昌县县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房票;第二种是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