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docx
《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责任清单分数配比条款数一、总部50131.证照管理522.制度落实1233.人员管理1()24.进货查验1635.运输过程管理73二、门店38221.证照管理432.场所设备设施523.人员管理634.贮存管理435.标识管理1596.召回管理42三、网络经营要求85四、其他要求44五、加分项63合计10647浙江省连锁便利企业(学校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项目序号I责任清单配分检查细则及评分规范依据一、总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50分)1.证照管理5分1.1营业执照、许可证(备案)应在经营
2、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合法有效,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相符。41 .未在醒目位置(或以电子形式)公示证照,扣1分;2 .公示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扣2分;3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等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备案)事项不一致,扣2分;4 .有外设仓库,未能提供报告证据,扣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四十二条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3.31.2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
3、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1现场未张贴上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的,扣1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2.制度落实12分1.3*连锁经营便利店总部应建立健全的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杳验和记录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4、制度和机制。51 .制度每缺少1项扣1分。2 .未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不完善,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扣3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完为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1.4定期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以及门店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保留自查记录。41.完全不能提供自查记录,扣4分;2.没有根据自查制度规定的频次、项目等要求自查,扣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
5、任指南(试行)1.1/1.2/1.31.5*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
6、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31 .未能提供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扣1分:2 .未能提供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扣1分;3 .未能提供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或纪要不符合要求、扣1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二条、第十三条3.人员管理10分1.5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61 .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未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扣6分;2 .食品
7、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培训和考核记录,扣3分;3 .新的法规出来没有及时培训或不能提供新的培训计划的,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人员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4 .有禁止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扣6分:5 .加分项: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且有表彰和奖励的相关记录,加1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含加分项),扣完为止。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5.2/5.4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连锁 便利 企业 学校 食品安全 主体 责任 清单 技术 评审 指南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