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讲义).docx
《学习解读《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解读《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讲义).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一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学习解读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讲义)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推动文物全面、完整入账,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财会(2023)19号,以下简称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第一部分: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制定背景制定出台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作出了“保护第一”、“让文物真正活起来”、“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等重要论述,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2、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文物是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让文物真正活起来”的前提是加强文物的管理和保护,而会计核算是基础性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单独制定文物资源准则、为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二是确保文物资源全面入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文物保护。文物资源难以入账,根源在于通过旧藏、考古发掘、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文物资源,其成本无法可靠取得。根据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结果,我国有80%以上的文物成本无法可靠取得。单独制定文物资源准则,将文物资源全面、完整地入账、入表,实现会计账(财务部门负责)与文物总登记账(藏品管理部门
3、负责)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是压实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监督的有效抓手。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支持外部监督。近年来,博物馆等文物管理收藏单位的参观人数屡创新高,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之一。同时,财政、审计、文物行政部门加大了对文物保护的监督力度。因此,单独制定文物资源准则,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支持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能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公共受托责任,能让外部监督有制度可依、有账可查。第二部分: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解读要点问: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起草发布经历了哪些过程?对各方反馈的意见是如何采纳吸收的?答:为做好
4、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我们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和实务界专家召开多次座谈会,在实地走访京内文物管理收藏单位的基础上,先后赴6个省(市)开展调研座谈,累计实地考察20余家文物管理收藏单位。在对文物资源会计核算主要问题系统梳理、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反馈。反馈意见总体上认为,号准则和应用指南内容符合实际,指导性、操作性强,对确保文物资源全面入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
5、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送审稿,于近期正式印发。问: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11号准则主要对文物资源的确认条件、计量属性和列报要求作出原则性规范,包括6章22条内容。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准则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第二章为文物资源的确认,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条件、不同取得方式下的确认时点、借入文物资源的确认等。第三章为文物资源的初始计量,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计量属性、不同取得方式下的计量等。第四章为文物资源的后续计量,主要规范文物资源修复修缮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计提折旧,以及文物资源的调出、拆除、毁损丢失、重分类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第五
6、章为文物资源的列报,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列示和应当披露的有关信息。第六章为附则,主要规范参照11号准则执行的相关资产、施行日期等。应用指南是针对文物资源会计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包括会计科目设置、相关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三部分内容。同时发布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务,提升准则的可操作性,便于实务工作者理解和执行。问:11号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答:11号准则中的文物资源,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认定为文物的有形资产,以及考古发掘品、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古籍和按照文物征集尚未入藏的征集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7、的其他藏品,参照11号准则执行。上述文物资源和其他藏品均通过“文物资源”科目核算。主要考虑如下:一是立足文物保护,聚焦文物资源。文物具有特殊性,它不可再生、无可替代;寿命很长,甚至无限;国有文物的保管和处置还受到严格的限制。这些特征使文物有别于固定资产等通用资产,具备了单独核算和列报的条件。而且,我国是具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文物数量众多,有必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因此,聚焦文物资源制定11号准则,既符合保护文物的要求,又体现了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二是将考古发掘品、待入藏的征集物、借用的文物资源纳入核算体系,填补制度上的空白。例如,文物从考古发掘或征集,到入馆、入藏通常需要经过整理、修
8、复、认定等诸多程序,耗时较长,有必要规范这部分文物资源的会计处理,使其进入财会监督的范畴,从而实现对文物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问:文物资源的计量属性是什么?答:根据11号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成本对文物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旧藏、考古发掘、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文物资源,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主要考虑如下:一是解决文物资源入账问题。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名义金额并不能体现文物的价值,但它是从会计角度为每一件文物贴上的身份标签,能够形成财务对实物管理的有效制衡和刚性约束。实务中许多文物管理收藏单位已经采用名义金额对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文物入账核算和入表反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 学习 解读 政府 会计准则 11 文物 资源 及其 应用 指南 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