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800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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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800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8六、结论50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厂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卫星图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临安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7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临安区“
2、三线一单”图集-生态保护红线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土地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政府同意证明附件6总量平衡控制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万骥轻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8(M)吨核壳聚丙烯轻质材料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0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Izl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9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3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因否口是用地面积(m2)5500(租赁)专项
3、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规定,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大气根据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常规监测点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4、量现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废气经有效I攵集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底线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川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污染。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额外占用土地,且所用水、电用量均较小,远低于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根据表1-2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0)56号)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工业区,属于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2),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临安区太湖源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空间布局引导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该区块的功能定位,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
6、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企业周边已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所在地现己实现雨污分流,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按要求进行替代削减。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
7、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企业建设投产后,应依据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C0D、氨氮。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氨氮可不进行替代削减。本项目投产运营后,企业需替代削减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汇总表如下所示。表1-3企业需替代削减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本项目排放量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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