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国有企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县属国有企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属国有企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茂县县属国有企业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开展县属国企责任约谈工作,指导督促县属国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大整改追责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阿坝州州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阿州国资党(2021)56号)茂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茂府办发(2023)2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
2、所称责任约谈,是指针对县属国企存在的重大问题、资产损失、风险隐患以及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等,县国资中心依法依规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提出监管意见建议、责令整改追责的监管措施。第三条县国资中心在国资监管工作中发现县属国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开展责任约谈:(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存在问题的。(二)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等。(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的。(四)规划投资、财务管控、经济运行、产权管理、改革重组、国企混改、公司治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资本运营、科技创新
3、、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控、内部审计、监督追责、网络安全、选人用人、巡视巡察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五)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发生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重大事项的。(六)出现重大资产损失或损失风险,因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等工作需要,暂未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的。(七)未按规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或瞒报漏报谎报迟报重大资产损失、损失风险的。(八)对出资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等工作以及国资监管提示函、通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拒绝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九)其他需要责任约谈的事项。第四条出现第三条所列责任约谈情形的,县国资中心相关股室根据职责启动责任约
4、谈工作,拟制责任约谈通知书,报经县国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同意后,以县国资中心名义印发被约谈县属国企,根据需要抄送责任追究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巡察机关等。责任约谈通知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约谈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限等。第五条责任约谈由县国资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必要时可请县国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县纪委监委以及县国资中心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责任约谈,在责任约谈前,就有关责任约谈内容和意见要求等进行沟通协商。第六条责任约谈形式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多家县属国企存在同类问题或约谈事项涉及多家县属国企的,可以开展集体约谈。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县属 国有企业 责任 约谈 工作 规则 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