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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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精神,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县城建设发展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推动具有绿色宜居环境、绿色低碳建筑、绿色集约型基础设施“三绿”特征的宜居低碳县城建设,大力开展
2、试点示范,进一步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推动县城提质增效、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县城全面绿色低碳发展,为夯实治蜀兴川底部基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县城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推广,绿色低碳县城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培育创建30个左右生态环境优美、居住条件舒适、绿色低碳节约、城市功能完善、风貌特色突出、历史文化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三绿”宜居低碳示范县城。到2035年,县城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建成,大量建设
3、、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县城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理念和发展模式深入推进,为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就近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二、打造绿色宜居人居环境(一)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县城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县城建设安全底线要求。统筹推进县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县城新建建筑应选择在安全、适宜的地段进行建设,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以及矿山采空区等,并做好防灾安全论证。加强县城防洪排涝减灾工
4、程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畅通行洪通道,留足蓄滞洪空间,完善非工程措施体系,提升县城洪涝风险防控和排水防涝能力。加快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厅)(二)塑造县城宜居空间形态。县城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不挖山、不填湖、慎砍树,不破坏山水环境。建筑形态应疏密有致、错落有致、合理布局,防止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和摊大饼式无序蔓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保持县城及周边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山体、水体等生态修复,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县城新建住宅高度严格控制在18层以下,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
5、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设计等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打通县城消防救灾应急通道,完善应急预案,保障战略资源应急储备。(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厅、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三)加强园林绿化空间建设。加强县城及周边森林抚育和植树造林,广植乡土树种、适生树种,营建县城建设与农林景观有机融合的绿化景观。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要求,优化公园绿地布局,推进区域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建设,提升县城绿化碳汇能力。鼓励各市县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森林城市系列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工作。到2025
6、年,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生态园林县城。(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体育局)(四)促进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承。在县城建设中,坚持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拆除历史建筑、不破坏历史环境、自然景观,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加快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评估认定,及时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名文化和水利工程遗产,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保护传承管理体制,做好文物“四有”和挂牌建档等工作,明确保护利用管理要求,按技术标准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做实做细
7、“三定三禁”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促进保护传承利用,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县城的特色标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接受文化熏陶。(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民政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五)推动绿色宜居社区建设。建立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县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强基本政务服务、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养老、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优化、配置社区市政基础设施,优化物业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消
8、防组织,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创建一批完整居住社区、绿色社区。(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乡村振兴局)(六)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模式,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结合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建设补增公共开放空间,推动拆墙并院、拆违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加强社区绿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加大城管违法治理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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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 城乡 建设厅 17 部门 关于 加强 县城 绿色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