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变更).docx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变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变更).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变更)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一)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2015年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令修正)第四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2、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第三款: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IlI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桂政发(2016)76号、桂政发(2018)15号和桂安监管法规(2018)4号文件规定,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给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实施。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负责辖区内陆上石油、天然气开发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与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
3、发。对从事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企业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四、行政审批条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2015年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已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六、申请材料(一)变更申请书;(二)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 许可证 核发 操作 规范 变更